第三十一章 养女也有赡养责-《法律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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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珍躺在床上,一阵剧烈咳嗽之后,好不容易吐出一口粘痰。她伸出瘦骨嶙峋的手臂,颤抖着从床头柜上取下一个水杯,喝下已经冰凉的水,轻叹一声:“嗨”。
马珍生于1932年,是山东省昌邑县人,幼时随着父母闯关东来到关外。马珍长大后和一宋性男子结婚,夫妻俩一生无子女,49年前领养的一个女儿宋琴,现已在北京落户,就职于北京大学一所附属医院。
马珍的丈夫已经去世十几年了,马珍也已经83岁了。养女宋琴长大后在北京工作,几十年来只是在其养父去世时来过通化一次,以后再也没有见过她的踪影。
马珍已经病了十几天,身边无人照料,不仅孤独,生活上也十分困难。眼看着身体越来越差,马珍似乎感觉自己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
马珍喝了一口凉水之后,感觉稍微舒服了一些,又躺在床上闭着双眼想着心事。
马珍的眼皮越来越沉,她看到了丈夫宋长山向自己走来。她急忙伸出手去拉自己的丈夫,急切说道:“老头子,这么多年,你去哪里了,剩下我一个人多难过啊!”
丈夫宋长山来到床边,拉着妻子的手,仔细地端详着她,疼爱地说:“老伴啊,你一个人在阳间生活得太苦了。我也帮不了你,我心疼啊。”
马珍看到了久别的丈夫,心情很激动。她想坐起来,但身上好像压了一座大山,怎么也动弹不了。眼皮就像是被胶水粘住了一样,怎么也睁不开。
马珍委屈地说:“老头子,能见到你就好啊。我这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这一病啊,就没人管了,眼看着我也侍候不了自己了。你说说,咱们养大了的闺女,怎么也不来看看我呢?难道她对咱们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谁说不是呢?老伴啊,别埋怨了,人家的肉,咱们捂不热啊。你就当没有养活她,别想了,自己咬牙挺着吧。”丈夫说道。
两个老人拉着手,说着话,沉浸在相互的倾诉之中。
“咯吱!”房门突然发出刺耳的响声。这扇门早就老了,开关时总会发出难听的声音。马珍听到了声音,睁开眼睛向门口方向看了一眼,是邻居家小王走了进来。
小王今年四十几岁,是市公安局的一个干警。他见马老太太年龄大,身体不好,一有空就过来看看,经常帮助老人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难题。这几天,小王知道老人病了,每天都要过来一两次照顾老人。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小王是马珍的儿子呢。
马珍经常对邻居们说:“我这些年,多亏了小王啊。人这一老,经常闹毛病,身边没个人照顾,过得真难啊。这几年要不是小王经常帮助我,我这把老骨头早就扔进火化炉,烧成灰喽。”
马珍正在和丈夫唠咯,被小王一下惊醒了。她赶紧回过头找自己的丈夫,身边什么也没有。她这才回味过来,原来是一场梦。
马珍苦笑着对小王说:“小王啊,你今天来的可真不是时候。刚才我梦见你大爷了,我和老头子正说话呢。你这一进来不要紧,把他吓走了。”
小王笑了,说:“大娘,你这是病得时间太久了,想我大爷了。人家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这是睡觉了,才梦到大爷的。今天天气好,我领你出去透透气,你就会精神一些。”
马珍乐了,说:“我知道是做梦,就是做梦也是好事啊,我可以和你大爷多唠一儿,要不大娘我多孤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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