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镜子-《以罪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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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这个女人应该是从容不迫的穿好了自己的衣服,拿出自己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妆容和头发,之后再悄悄的开门,确定了门外没有过往邻居的时候,这才离开。就在这离开的过程中,镜子可能无意间掉落了。

    而且,在出门以前,她穿的应该一直都是刘大全的拖鞋。所以在这个房间内提取的所有脚印,都是刘大全自己的。

    痕检技术人员当时很诧异的对慕森说过,房间里的脚印只有刘大全的,一个是休闲鞋,一个是拖鞋,虽然都是刘大全本人的,但是走路脚步的间距和力度却大有相同。

    慕森觉得这是必然的。因为那女人就算身材高挑,她也不会比刘大全还高、还重。所以脚步受力的程度就有了很大的不同,走路迈腿时候的两腿间距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当慕森说那罪犯是穿着刘大全拖鞋的时候,痕检的同志还显得很诧异,不明白为什么慕森会这样判断。

    慕森懒得解释,对于他来说,这也根本就不需要解释。死者没有穿鞋,这难道还不是最好的证明吗?刘大全的屋里就只有一双自己的拖鞋,当女人还没进屋就要求要拖鞋的时候,他当然只能把自己的那双给她。至于后来,翻云覆雨之间,恐怕也没心情再去找鞋了吧。于是就有了这种,一个人的鞋,两个不同脚印的怪异现象。

    慕森这时抬着头,看着刘大全吊死的那根管道,想象着之前尸体悬挂在这里时候的状态。然后他就顺着想象中凶手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出了门外。

    整个案发过程,慕森已经在自己的脑海中还原了一遍。如果没有什么大差错的情况下,事情的经过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就只剩下找到那面小镜子了。

    慕森站在门外,低头看着大门边的地面。他想象着那个镜子到底掉在什么位置上,才会让老王头儿觉得那么碍事儿?想来想去,应该是开关门的门角上。

    大致确定了位置,慕森试探性的抬起右腿,来来回回的尝试着踢东西的动作,他想知道知道这样踢下去,东西会掉到哪里。这似乎是要利用某些物理理论了,慕森一边计算着物体的重量、惯性、角度、线条……一边四下找着可能找到镜子的地方。

    在几经尝试之后,慕森注意到了刘大全门边不远处的一个废物堆。

    这是老房子,楼道里经常会堆满了居民们不用的东西。有柜子、桌子、鞋架、工具箱,到了冬天,没准儿这里还会码上一排一排的大白菜。

    慕森朝着杂物堆走了去,然后蹲下身朝着里面仔细的看着。果然,没有多久,他就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没错,那正是老王头儿所说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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