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惦记-《重生之女王酷酷萌萌哒》
第(2/3)页
可惜她面对的是太子爷,那个只对陈曦温柔小意,讨乖卖巧,面对别的女人可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的男人。
他看见这个女人露出的这副表情,眼里更是万分的嫌弃和厌恶了,就是是看一只臭虫一样,多看一眼就都觉得眼睛有些受不了,所以只冷冷的吐出一个字:“滚。”
什么茜茜燕燕的,跟爷有毛关系。
邱子茜不相信眼前的一切,为什么会这样,这几年过去了,她的腾哥哥真的忘了她吗?为什么要赶她走。
一定是这个臭女人,是她拾掇的腾哥哥不认她。
一下子仇恨的眼神就转向了陈曦,都是她,是她抢走了她的腾哥哥,五年前,要不是有她出现的话,好的腾哥哥怎么会移心别恋。
这时的邱子茜己经被仇恨和嫉妒冲昏了头脑,她丝毫忘记了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人家太子爷根本就没有看上她过,更没有多瞧她一眼过,又何来的移情别恋。
陈曦见着这女人的眼神,嘴角带着嘲笑,简直不知所谓,这样的女人,她也丝毫没有兴趣再瞧一眼,随即把眼睛投向别处。
邱子茜这心里是更加的怒了,她的表情是更加的委屈,晶莹的泪珠更是一串串的往下滴了。
宋梓晨一看自己心爱的女人,这个样子,他的心是阵阵的抽疼。
于是脑子一热,人己经站了出来,他大声的指责太子爷:“你是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欺负一个女人,茜茜只不过跟你认识过来打声招呼而己。”
现场一下静了下来,孙孟杰暗叹了声,万分怜悯的看着这个男人,他己经看出这个男人是谁了,在心中为他点了根蜡。
见过找死的,还没有见这么上赶着找死的人。竟然有胆子敢骂太子爷,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他家太子他可是最小心眼最记仇的男人。
别看他家太子爷在曦小姐面前像一只无害的兔子,要知道,没有曦小姐在跟前的时候,他可就是一匹恶狼呢。
还不等太子爷翻脸,这边的陈曦面色己经沉了下来,她陈曦的男人,可容不得别人来辱骂的。
一个眼神扫过去,杀气十足,让周边的温度都降下了好几度。“滚……”比刚刚太子爷说的更加的有气势。
她的眼神太过凌厉,气场更是强大,让宋梓晨一下就退了好几步,腿也有些发软,脸色更是变得有些苍白。
心里的惧意更是不断的上涌着,这个不起眼的女人她是谁,为什么她的眼神竟然是这么的厉害。
邱子茜跟宋梓晨一样,脸色苍白一片,那泪己经自动的停了,眼里面全都是惊怕,这时的她才想起来,这个女人有着超高的武力值,多年前,她的身手就己经非常的厉害了,连太子爷都敢打,这么些年过去,这个女人肯定是比以前还要厉害的。
勉强的站住那双发软的脚,然后惨淡的开口,“腾哥哥,你既然不想见我,那我就先走了,等你心情哪天好点的时候,我再来见你。”
说完之后,就连忙转身就走,仿佛一下就有了力气,脚下的步子也是越走越快,仿佛晚一步的话,就会被后面的人给撕碎了一样。
宋梓晨见邱子茜走了,他自然也不会停留在这里,这些人真是太可怕了,他此生都不想与他们有所交集。
特别是这个女人,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而且对于邱子茜没有跟他说半声就走的行为,宋梓晨心里也是有些不能接受,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为了她才出头,为了才打抱不平的,才开口得罪他们的。
他不求她感谢,但至少,走的时候,也要拉他一下的吧!
孙孟杰睁大着眼睛,就这样看着这两个人被曦小姐一个字就给吓走了,他对曦小姐简直崇拜的不得了。
刚刚曦小姐那女王气场实在是太强大了。
太子爷这两天真是太过于惊喜了,这是他老婆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这么的维护他,简直让他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幸福的感觉来的如此的飞快,让他接也来不及。
两眼晶晶亮的看着陈曦,声音更是叫得那是一个缠绵悱恻:“老婆,爷真是爱死你了。”
陈曦看着他的眼神,一下倒有些不自在了。
不过随即有些傲娇的抬头,并开口道:“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走了。”
“遵命,我的女王陛下。”太子爷乐颠颠的耍宝。
看着他的这个样子,陈曦的嘴角上扬着,眼睛里面全带着笑意。
孙孟杰和程依程霖他们跟在这两人的后面。
对于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他们都是乐见其成的。做为最优秀的属下,那就是在主子谈恋爱的时候,他们眼观四方,不再让那些可疑的人再过来打扰主子了。
**
邱子茜一脸惨白的回到了住的宾馆,然后就把自己给关在了房间里面,趴在床上狠狠的大哭了一场,哭的眼睛都肿了起来。
腾哥哥,他为什么不爱她,为什么这么的不待见她,对她还这样的狠,她有哪里不好。
那个女人不就比她长的好看一些吗?
邱子茜的眼里爆出仇恨的光芒,既然她得不到的话,那么谁也别想得到,贱女人,你给我等着,我现在奈何不了你,但是别给我机会,不然我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哪怕她付出多少的代价她都愿意。
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的恨过一个人。
此刻的她己经被仇恨所包围,她就不相信自己会弄不死那个女人。
她知道那个贱女人很厉害,她的公司现在开得也很大。
那么她是否可以从她的公司那边入手。
一想到这里,肿涨的眼里爆出一片兴奋之光。
今天还真有些鲁莽了,以后,她不会再这个样子了。
邱子茜忽然想到刚刚好像把宋梓晨给丢了,不过她并不担心,她相信只要去哄一下他的话,那么宋梓晨必定会原谅她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