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叶予给的第二个理由太过霸道。 在娱乐圈,很少有人敢**裸地当众这么讲话。 “你被淘汰了。因为我不想选你,而规矩是我定的,选谁也是我的自由。” 试镜时,有谁会用这种理由拒绝别人? 至今为止,从没有人这么做过。 就算是叶予,一般而言也不会做这种事情。 但今天不同。 对方不给面子在先,自己又何必给他留面子? 对方想扫自己面子在先,自己为何不扫下他的面子? 叶予的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虽然有些怪异,但合情合理,谁也不能说什么。能说的,也只是叶予对于某些方面的看重程度与一般人不同。 这是说给外人听的理由。 因为,叶予知道,今天这事儿很可能会被传出去。 第二个理由,才是说给李锐意听的。 我不选你,是因为我不想选你。 理由、拒绝原因这一类的东西,都跟好人卡类似,有些时候单纯只是为了给对方留点面子,是照顾对方面子用的道具。 叶予的第二个理由,名为理由,实则没有理由。 没有理由,就是不留面子。 我毫无理由地拒绝你。 这才是真正说给李锐意听的理由。 叶予知道,这个理由也会被传出去,但不要紧。 有第一个理由在,谁也不能说叶予拒绝李锐意是不识人,谁也不能说叶予选演员乱选,谁也不能说叶予这么决定是不讲道理的行为! 或许,会有人觉得叶予的第二个理由才是主要的理由,但那又如何? 你能说叶予不讲道理吗? 不能! 他有充足的理由。 在演员选择方面,他有充足的理由拒绝李锐意,而选择另外一个人。 而且,当一个人被称为“狂生”久了之后,谁也不会对他的随性行为说什么。 规矩是我定的。我不想选你,所以你被淘汰了。这种事,若是发生在叶予身上,由叶予说出口。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啊! 再说了,叶予说的也是实话。 版权在他手里,电视剧是他投资的,至于导演和制片人,那也是叶予聘请的。 很多时候。投资商会和导演、制片人商量,那也是因为他们的意见对于拍好电视剧电影,从而为投资商带来更大的收益有很大的用处。若投资商真的下了死命令,签了合同,作为受雇者的他们要么不干走人,要么乖乖听话。除非他们也进行了投资。 谁出钱,谁就是老大。 这个道理,无论在哪里,都是行得通的。 就算叶予拒绝了影帝影后,而选择自己的同学当主角。那也是他的自由啊! 人家出钱拍电视剧,难道你还能管人家让谁演不成? 就像叶予说的,让谁演,是他的权力,选拔演员的规则如何定,那也是他说了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