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赶紧出去放屁-《末世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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剜了一个刀花,那人笑了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我这把刀,依旧老当益壮啊。”
“呵呵。”
其实小弟很羡慕,一直都想问这把刀从哪儿来的,不过每次都没能喊出去的,就被老大给瞪了回去。
这把刀意义很重要,这是一直激励他活下去的标志。这把刀很眼熟啊,没错,它就是江洺第一次飞往呼兰救伍蓝衣的时候,所送出去的那把。而这个老大,也就是那个钟南了,曾经伍蓝衣的经纪人。江洺最初见到的那个,会级跳的家伙。
他融合的是蝗虫,还是那种……特别巨大的蹬倒山。
蹬倒山,蝗虫大家族中的一种,学名叫棉蝗,别名也叫中华巨蝗等,蹬倒山个体比较大。由小到大全身都呈绿色,成熟的双腿长满锯齿,弹跳力强。
雄的五厘米,雌的八厘米,江洺小时候农村家里曾抓到只十三厘米的大家伙,劲可大了,绝对抓不住它的腿。
蹬倒山成虫时力大无比,有人形容说能把山蹬倒,所以俗称叫蹬倒山或蹬山倒。蹬倒山非常懒惰不爱活动,在一棵植物上能停留多日,食量很小,虽然个体很大,是东亚飞蝗的23倍,但食量只是东亚飞蝗的三分之一。
所以,钟南的食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不少。吃的没有以前的一半多,活动力却远以前的十倍开外。
他曾经去过那伙人的地盘,可惜,伍蓝衣早被江洺救走了。铁房子也软瘫成铁饼了,看得出来一场激烈的争斗。他不知道伍蓝衣以后会怎么样,但……看样子起码比和他在一起好的多吧?那就行了,末日了,人不能要求太多太多。
但他总想着再见她一面。
这柄骨刀,是他的动力,使他牢牢记着那个人的样子,有朝一日再见的话,不会忘记。
“出去搜集食物的小分队,怎么还没回来?”
这都大半天了,再不出现,估计就是出事了。
末日越来越长,食物越来越少,末日前可以吃的储备粮,已经逐渐的告罄了。钟南吃过异兽的肉,知道它们的肉能吃,倒是不缺少食物,但缺水啊。
古墓的建成,在风水上是要靠水的,但又不能太近,那样会成水灾,冲垮墓穴。所以他们躲藏的地方,离着松江还有一段距离,取水不算太困难,他们也有火系进化者。然而,1oo度的水并不足以杀死里面的细微寄生。
而且,异兽的肉也不是全都能吃的,有相当一部分含有毒素。或者,是身体里面,某一种部位含有剧毒。在吃的时候,必须多加小心谨慎,否则下一秒死神就会降临。所以,每次使用之前都会交给毒系的进化者试吃。确定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里能下嘴,哪里不能下手后,再行开吃。
故此,钟南他们的食物也不算充分,勉强能弄个温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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