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定秦曲》
第(2/3)页
在清朝时期,秀才的特权如下:
除了自己还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徭役”;见了地方长官只需拱手叫老师,不必像普通民众那样跪下来叩头喊青天大老爷——当大家都跪着而你能站着,那就是莫大的特权了;可以穿盘领长衫,头戴“方巾”,脚蹬长靴,这是一般老百姓不得穿着的打扮;有了纠纷不必到衙门起诉、应诉,可以派家人代理出庭;即使被控有罪,也不能随便抓来审问,尤其是不能动用刑讯,必须要报省的学政批准,确实犯罪也不受体罚,不挨板子,所谓“例难的决”,只要拿钱赎罪就行;平时可以求见长官,递两指宽的“治生”帖子进去,即使见不到长官,至少也和长官有个联系通道。
而成绩最好的秀才,在明清两代称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又称廪膳生。明初生员有定额,皆食廪。其后名额增多,因谓初设食廪者为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省称“附生“。后凡初入学者皆谓之附生,其岁﹑科两试等第高者可补为增生﹑廪生。
廪生中食廪年深者可充岁贡。清制略同。
而在秀才之上则是举人。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解”、“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举人是通过乡试获得的,地位比秀才高多了,虽仍不是官,但在地方上可以当个乡绅,出头露面的,很受人尊重,秀才进县衙,见县太爷都不用下跪,县太爷则还要给座位;同时,免除赋税、徭役等待,也可以出任教谕、训导等教育方面的工作。
考上举人,可以走出你所在的省城,向京城进。在来年的二月参加会试。
这个会试只有考上举人的读书人才能够参加,也就是说,你的对手将是其他省的精英们,朝廷将在你们中间挑选三百人,这里面的三百人并不是进士,而只是“贡生”。
会试考的第一名叫会元,而通过会试的人还要面对一次考验,那就是殿试了.也就是在这场殿试中,你讲面对全国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并且要回答好皇帝的亲自提问,内容主要是策问。
最皇帝已经大臣们根据考生的表现,会划分档次,共有三甲,一甲只有三个人,叫进士及第,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后面了,你就可以去国子监或者翰林院,或者了你就等待吏部的官批准备走马上任当官吧。
而对于未中进士,考中举人,或者最低一级的秀才,那也了不起。因为在中国社会,对于科举中有功名的举子,给予了非常优厚的政策。
第一免役。只要进学,考中秀才,法律规定可以免除户内二丁差役。秀才家可以减免两位男丁为政府服务的活,古代徭役、赋税很重。减少了两人为政府的白忙活,可见节省很多费用,大致相当于2o亩土地的收入。
第二可用奴婢。明代社会不允许百姓使用奴婢,即便你是地主,有些钱,也不能,违规使用要杖责。但是中了秀才,身份、地位上升了,不在属于百姓阶层。
第三免刑。法律上给了举子们很多优待,通常人们喜欢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科举中就没有平等。
明初规定,进士、举人、贡生犯了死罪,可以****三次。一次免死金牌已经不得了,中举者竟然可以拥有三块免死金牌,这还得了。明代政府对科举高中者太优待了,简直越了法律。明初这样规定,后来没有这样执行,但是明代给予科举学子的优待条件还是非常诱人的。秀才犯法,在没有剥夺其功名时,不得用刑。秀才见到县大老爷,也不下跪,都是给有功名者的特权。很多影视剧,秀才一见官就下跪,动辄挨板子,那是完全不了解古代科举的情况。
第四免粮。古代交粮就如同纳税,向政府交粮纳税是必须的,这赋税也不轻,普通百姓家也是一种负担。等到家里出了一个秀才,粮食可以免交,等于减免了税收。
而在某一方面而言,以上的权利可以说是变相削弱了一个国家正常的财政收入,而在清朝初期尤为明显,最终演变成在雍正时期大规模实施的官神一体纳粮制度的出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