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个楚国人眼中的大秦帝国 中-《定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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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殉人身份楚国人殉主要分为三类,妻妾殉葬、亲信嬖宠殉葬和奴隶殉葬。

    有人认为楚国与秦国相比,楚国人殉存在的时间较短,主要集中在受中原文化影响较大的河南和政治中心所在的湖北。从处置殉人的方式看,楚国人殉不及秦国残酷,殉人位置也不及其复杂。

    然而事实是后世考古发现的殉人墓,大部分集中在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期[下限约在公元前300年左右]。这其中秦国共发现将近20座,殉人200多。殉人规模最大者莫过于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在曲尺形土扩四周清理出以箱殉葬者72人,匣殉者94人,葬具蜷曲特甚,伴出者还有更为残忍的人牲20具。墓主大致为春秋晚期秦国之景公。

    而秦国是相对较早放弃甚至是明令取缔人殉的战国七雄之一:

    公元前408年,秦国初行“初租禾”,才标志着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在秦国的初步确立。公元前385年,从魏国回来的秦献公夺取了政权,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变革,首先一点就是废止了以人殉葬的制度。“献公元年,止从死”。

    明令禁止人殉制,从此秦以法律的形式正式废除殉葬制。紧接着在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并说“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楚国殉人主要是妻妾、亲信嬖宠和家内奴隶,身份较单一。女性殉人在楚国人殉中占较大比例。总体上看,楚国人殉实例较秦国少。值得注意的是,楚国并非所有同时期同等级的贵族墓中都存在人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此外,有这样一类人,其为某种精神信仰而自愿从死,这与人殉有本质的不同,当视作“殉节”为宜。

    而真正说明楚国人殉习俗恶化的是在战国中后期,下等贵族中出现人殉的情况增多,人殉的规格下移。

    而不仅仅是这样,在一部分野史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被楚肃王下令诛灭的七十多家为了杀死吴起而射楚悼王遗体的贵族,其尸骸就是被作为楚悼王殉葬的存在。

    ……

    景攸在小时候曾经看到过不少人殉的情况,在一开始,他不认为这一个情况有什么特别,只不过在他年岁渐长之后,他很明确的知道了一点,那就是人殉制度在楚国的情况恶化,反映了楚国国力的越发衰弱。

    除了在军事上的接连惨败之外,楚国可以使用的人力越发稀少,同样也成为了楚国不得不加大压榨奴隶的剩余价值的力度。

    而景攸知道很多奴隶在成为一个奴隶之前,他们的身份并不算太差,甚至是可以说相对健壮。但是哪怕是一个健壮的人,他们只要成为了一个奴隶,那么也许在不到两三年的时间,他就会因为过于繁重的劳作或者是其他一些原因,而死于非命。

    而景攸知道一个情况,那就是楚国接连在军事上惨败的原因,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越是遭受到惨重的战败,楚国王室的所能够控制的军事力量就会越发的衰弱。而与此相对的,那就是地方贵族的私人武装力量的变相更加强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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