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六章 对匈奴入侵的军事会议 5-《定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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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码标价。什么官,多少钱,是有规定的。
3.官多缺儿少。<>捐的官很多,那个缺儿,位置,真正的落实到就职少了。
4.捐纳泛滥。它开始时,有例捐,有常捐。后来很多例捐就变成常捐,这就越捐越滥。
从这些方面来看,清朝的捐纳制度可以说算是比较平和,但是有一点是无可避免的,那就是捐纳制度会衍生出不少本身没有做官能力的特权阶层,这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毫无疑问是弊大于利。
后世的人总结出捐纳制度的四个害处:
1.在财政上,饮鸩止渴。捐纳的本来的意思是解决财政上不足,捐的结果一时财政稍好一点,但是,是饮鸩止渴,后患无穷
2.在文化上,斯文扫地。
3.在吏治上,贪污腐败。
4.在政治上,丧失民心。
很明显,若是张嘉师在知道这四个结论的前提下,还会支持捐纳制度,无疑是脑子被门夹了。
有一句话毫无疑问就是对古代的捐纳制度有着一个非常贴切的嘲讽含义。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句话虽然一开始并不是指捐纳制度的危害,但是在清朝盛行捐纳制度之后,这一句话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这句话本身指代的是北宋中后期因为三冗问题而导致民众的赋税负担非常沉重。
……
事实上,对于张嘉师而言,他认为作为一个明君,赵匡胤最大的败笔就是建立了禁军、厢军、乡兵以及番兵的四等军事制度。
其本意固然是好的,但是毫无疑问,北宋时期的三冗,最为严重的就是冗兵问题。<>
宋代的军队可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南宋“大军”(正规军),禁军是北宋的正规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宋初,禁军较少,宋太祖将各地地方兵的精锐收编为禁军,仁宗时多达80多万,大多分屯北方,只有很少一部分驻在南方。
北宋实行募兵制,家属居住在军营内。宋太祖创禁军更戍法,轮流更戍他地,更戍以指挥为单位,通常一次以三年为期,家属不得随行,到期回原驻地,拣选精壮士兵补充上一级禁军,淘汰老弱士兵降充下一级禁军或厢军或退役。禁军更戍分为屯驻禁军、驻泊禁军与就粮禁军。
禁军分为上、中、下三等,殿前司的捧日(马军)、天武(步军),侍卫马军司的龙卫,侍卫步军司的神卫,称为上四军,殿前司的诸班、直从上四军中选补。
屯驻禁军:屯驻属正常更戍,大多派往内地州、府,属当地地方长官知州、知府等管辖。地方州、府都设有兵马都监或监押,具体负责屯驻禁军及厢军等的管理、训练、调遣,以及当地的治安及处理军民纠纷等,屯驻禁军带有朝廷派驻地方的治安部队性质。以后禁军大增,大量禁军常驻于外地的某一地方,也依更戍法而被派往其他地方,三年或二年、一年回原驻地。
驻泊禁军:凡是更戍到边防地区如河北、陕西等地,当地设有驻泊都部署(都总管)或部署(总管),管辖驻泊禁军,带有朝廷派往边境地区的边防军性质,凡是武臣专任的驻泊都部署或部署,对于边防事务可自行处理而不必与知州等地方长官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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