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两人从民政局领完证回来后,在程慕青的强烈要求下,将结婚契约又重新修改了一下。 契约的大致内容是第一点,婚姻维持至少五年,五年后,可自由选择是否结束这段婚姻。 第二点,女方程慕青和女儿程思的户口迁到凌川户口之下。但是女儿仍然随母姓,婚姻结束后,户口不变。 凌川为什么要让程慕青和程思的户口迁过来。因为程慕青的户口还是a市郊区某县城的。如果不迁过来,日后女儿程思上学按照国家政策就近原则入学的话,就只能在郊区县城里上学了。所以五年后,刚好是程思上幼儿园的年级了,凌川自然不会让程思的户口再次迁回去。 连程思日后上学的问题,凌川都着想到了。让程慕青如何能不感动! 第三点,关于对女方权益的保障问题。女方无条件为男方付出五年的青春,自然应该得到一些物质上的保障。 离婚后,男方凌川名下位于金领公馆三号公寓楼的复式公寓归女方程慕青所有。 原本凌川还写出了五年后,男方给付女方一千万的存款作为一次性给付赡养费和女儿的教育费。 但是这一条被程慕青严厉的否了。凌川只有等程思的户口迁到自己户口里以后,为她去购买高额的教育保险了。 契约里零零总总的条款加起来有二十多项,被程慕青否决后,只能下了这三款。原本第三点也是要被程慕青否了的。但是凌川不同意了。说如果一点补偿也不要的话,那只好花钱找别人帮忙演戏了。程慕青也担心凌川被别人骗了。毕竟这世上骗财骗色的人并不在少数,只好答应了。 这次契约的签订,说起来,凌川是非常有诚意的。因为他将自己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全都拿出来摆在桌上给程慕青看。 凌川说,既然要成为夫妻了,自然不会对她有任何的隐瞒。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