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与死-《时空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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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s!我拒绝!“贝希像是领导人讲话一样,态度坚决地答道!

    ”恭喜你,这是你第274次拒绝我的求婚,呜呜!“孙故作哭腔,活生生一枚怨夫

    ”贝希,你去集合营地,等我回来!“孙眼神决然,将左轮军魂的子弹装填好。

    ”孙,为什么?“贝希有些担心。

    ”洗干净等我啦!“男人都是这样!

    ”讨厌!“

    男人,最讨厌说再见的,尤其是伤感的。孙不禁有些起羡慕摩比斯,那样一个了无牵挂的男人!

    但无论怎样,他都想活下去

    远处的骷髅头,轰鸣的引擎声愈发清晰,孙知道,他来了

    那样一个黑影,渐渐遮住了污水排放口的光,脚步声:

    “嗒嗒”

    “你很厉害,居然找到这来了”

    孙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慌张,很自若,即便他看到男子旋下消音器后,一百米外那闪烁着金属光泽的沙漠之鹰暗金色的枪口。

    “n”

    “骑士!”每一个音,孙几乎都停顿了一秒,每一个调,都逐步攀升,风暴来袭,没有人能挡住时代的翻天巨浪!

    “bnbn”

    沙漠之鹰装了消音器之后,原本粗犷奔放的枪声被抑制住,带给人一种命运交响曲般的挣扎与反抗!然而真正的战场上,取下它会咆哮出来的!

    两发子弹在撞针下点燃火药,燃气巨大的压力将子弹挤出,在枪膛内螺旋加速,爆出绚烂的火花,枪口的空气剧烈波动,反冲左右沿着枪身传达到人手上,最凌厉的,莫过于那对接的目光,寒星陨落!

    布兰登踏出一步,伸手去摘墨镜,墨镜取下的一瞬间,他手里只剩下了镜架的一支,其余部分掉在了地上,碎成一片片

    枪口的火焰一瞬间消散,留下袅袅上升的白烟,子弹在孙的脸上划出一条伤口,血液渐渐流出,但他眼中的光彩,是那样地让人难以理解

    枪法上,两人不相上下。开枪的人,永远会在开枪前,把自己当做一把枪,瞄准敌人的头部,或是心脏!

    “啊!”

    布兰登咆哮着,像一头脱困的猛兽,奔跑的速度如同一头猎豹!肌肉在极限的运作下疯狂地积累着乳酸,他们对人体的认识已不再停留在碳水化合物的有机体,而是机器,完美的机器!

    孙将战术匕首收紧在手,急速运转的大脑将时间减缓了,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杀了他。

    生与死,哈姆雷特的对白:.b?r.n..b?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在看到结果之前,生,死?

    用命来搏吧!

    “只有在战场上,我才觉得,命不是老天爷的,是我的!”格兰法诺他威尔金森这样说。

    伤口!

    “铿”兵刃交接,炸鸣!

    刀刃划破手臂皮肤,布兰登的肌肉几乎被切断!

    “砰!”

    拳头的碰撞,骨头碎裂的声音!

    血液!

    匕首刺穿手背,孙的青筋弹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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