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第三个条件-《吾非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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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记不清楚那天的对话是怎样结束的,我甚至记不清楚我究竟有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因为我当时满脑子都是小花已经不在这里了,这让我无比沮丧,当我完全恢复清醒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鹭岛的清晨是极其美丽的,湛蓝的天空,浮现出几朵顽皮的白云,仿佛是天际的航船,又像是有梦的过去。

    比起我之前居住的城市,这里的清晨仿佛更安静一些,我喜欢这宁静的氛围,我喜欢这安详的空气。

    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我的口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部手机,想必是张磊伏给我的,以便于我们之间互相联系吧。也好,反正之前的手机让刘娜卖了,这下子又可以和外界联络了。

    刘娜,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怎么样了,也许她还在生气吧。

    想到这里,我拿起手机准备和她道个歉,可是但翻开通讯录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居然从来没有过她的联系方式。

    有多少人,以为已经到了彼此熟悉到不行的地步,可是也许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让你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那就是,也许我们,远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不可或缺。

    是呀,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哪些口口声声说着没有你就会死的人,在你转身离开之后,又有几个人真正的本服黄泉呢?爱情中,不过是骗子演戏,傻子相信罢了,如果非要在加上点浪漫的色彩,我们可以说,情到深处,自然流露,不过都是一个意思罢了,简单的说,一个叫馅饼,而另一个,我们称之为披萨。

    我努力让自己不要陷进去,可是分开之后,还是会有一点点的不舍,我把这种不舍单纯的理解成习惯,就像我习惯了骑车,如果有一天,我的自行车被别人偷走了,那么我也会有不舍,但是你不能说我爱上了自行车,因为自行车只能骑,不能上。

    一辆丰田突然停在了我的身边,车窗内,是张磊伏讨厌的脸。

    “你怎么还跟着我?”我没好气的说。

    “我当然要跟着你,随便告诉你一声,三天之后,记得来我的公司报到。我会召集好所有人,让你们互相认识一下。”

    “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条件。”我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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