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侏罗纪公园-《女神光耀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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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会,不是刘慈欣大大的三体。
而是侏罗纪公园。
是的,这就是爱丽丝瞬间想到的一部经典作品,美国最为传奇的畅销书作者、编剧、导演,迈克尔克莱顿著作的侏罗纪公园。
虽然前世只看过一次原著,而且是以前世的身份看过,但在今生拥有了这颗无比强悍的大脑后,将曾经被割弃在记忆角落中的事物再翻出来,这并不困难。
之所以把目标定在这本书上,其实还是和好莱坞撇不开关系。虽说在如今的八十年代,电影界正如茜茜的父亲,劳伦斯先生在不久前的聚会上说得那样,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让她能兴致勃勃地观赏
但是,九十年代,乃至新千年后的世界,难道不是一个新的**点吗?
况且侏罗纪公园的电影诞生时间也不算太晚,1993年绝对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世界上第一部大规模采用电脑技术制作的电影,而这对于正打算在硅谷领域取得成就的爱丽丝来说,难道不是一个最好的切入点吗?
“不过,克莱顿是什么时候写出这本书的?我可别跟他重复了啊”
嘴里如此嘀咕着,但爱丽丝已经开始在“r1984”上敲下了第一个字母。的确,基于自己前世的老毛病,她并没有闲心去关注原作者什么时候写的这本书,但应该不会太早吧?
毕竟她很清楚,小说文内的时间是1989年前后,既然作者没有选择一个未来时代,那似乎也没必要只超前四五年左右吧?
所以说,这本书应该就是1989年前后写下的吧?
然后1993年拍成电影。
那么,只要她在最短时间内把书写出来,然后投稿给某家国内大型出版社,原作者不就连构思的机会都没有了么?
“我果然就是个天才啊,记忆力什么的真是太好了”
一边赞美着自己,爱丽丝连觉都不打算睡了,这就开始勤奋地码字了起来。
侏罗纪公园!
这可是一本极其经典的小说!
小说原著两部曲,电影拍了三部不止的经典小说第一部,尤其对于八十年代的读者们来说,以克隆技术人为制造出恐龙,并为它们兴建一座公园以供游客游览,这简直不要太有吸引力了!
前世作为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人,爱丽丝当然也是先看了三部曲电影,然后才阅读的原著小说,而事实证明,不只是信息量截然不同,小说和电影的情节本身也是绝对不一样的。
就说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人物,侏罗纪公园的缔造者,富翁哈蒙德。在电影里,他当然有一个可喜可贺的、典型的剧情走向。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喜欢恐龙的富家翁形象,爱着自己的孙子孙女,并在大结局霸王龙对战迅猛龙时,开着园内粗犷的吉普车来迎接主角等人。
但在小说里却完全不一样了。
喜欢恐龙没错,但他却是个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大狂,技术至上论拥护者。当作为数学家的主角,和古生物学的主角,先后对园内安全状况提出质疑时,哈蒙德的愚昧和独断专行给爱丽丝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事实上,由于小说内容极其庞大的缘故,电影的三部曲都是综合借鉴原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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