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为了金币和女人-《永恒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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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很昂贵,因为这不过是一块木板,却束缚了神启酒馆和科特之光两大势力之间的所有人。”
李来福痛心疾首的面庞让大胡子矮人感到一阵抽搐,他不是喀布尔小镇的原住民,却是科特之光佣兵工会的常客,也知道这块木板的来历有多深远恐怖。
微笑剑圣科特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的忠告:不要破坏隔开光明和黑暗的那个极端,大陆会因此遭受劫难。
这么多年以来,喀布尔小镇中的人都将神启酒馆和科特之光佣兵工会之间的那块木板奉若神明,因为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如神般强大的科特临走之前那句忠告中的主角,而且这块木板也展现过属于他的不凡之处,有不朽的传说就会不屈的挑战者,曾经有位王国的皇家大魔法师不远千里从属于他的国度一路奔波来到喀布尔,并欺骗了喀布尔当时的镇长,说他是一位吟游诗人,想要见识一下那位传说中微笑剑圣口中的‘极端’,以此为自己的创作带来灵感,而当他见到这块腐朽老迈的木头时,竟然直接开始吟唱出了一则威力强大的六阶雷系魔法‘雷霆之耀’的咒文,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发难,在无尽的电光和雷鸣中被肆意破坏的神启酒馆和科特之光佣兵工会遭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轰鸣过后一片狼藉,无数珍贵的魔法水晶连同里面封存的特质朗姆酒尽皆毁于一旦,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块木板依旧如一座大山般伫立在两者之间,丝毫没有收到打击的模样,威力强大并且是最具攻击性的雷系六阶魔法甚至连上面的灰尘都没有掀起一分一毫。
但很明显这些让人感到惊叹的传说并不是广泛流传的,至少这个从外面来的大贵族自嗣应该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而且他可不管什么是忠告与和平,对现在李来福的而言,只要将那群穿着神圣长袍的小丑给打趴下就足够了,要知道,他可是一条疯狗啊。
大胡子矮人看见李来福右手的匕首,鄙夷的摇了摇头,目光中包含着失望,他身后的那群佣兵伙计也早就重新举起了溢满了劣质白朗姆的酒杯,推杯换盏间也不忘嘲笑这个抽风小屁孩的无知和可笑。
估计他也是一个只会在女人肚皮上耀武扬威的混蛋贵族吧?
矮人如此认为,因为匕首之所以被称为刺客和杀手最喜欢的朋友,是因为这种小巧玲珑的武器虽然灵活多变而且和毒蛇的獠牙一般危险,试想黑夜中忽然冒出了一道矫健的影子,手里的匕首绽放寒光,一击得手洞穿目标的心脏,鲜血四溢间隐藏在黑夜中的杀手返身离去,深藏功与名,何等洒脱,但这一切都是归功于人类特有的幻想罢了,匕首这种柔弱不堪的小刀片,根本禁不起太大的风浪,一位拥有超凡实力的杀手宛如暗夜下的屠夫,让人胆寒畏惧,而粗浅鄙陋的只会拿着匕首吓唬人的杀手,估计连杀只野鸡都会被反啄一顿。如果李来福拿出了一把巨大的秘银斧头兴许还能让他认为至少这个孩子还有点蛮力,但现在...难道他是想拿着匕首给这块传奇的木板磨平棱角么?一边磨着一边叹息:唉,伙计,你看看你的身体都如此凹凸不平了,真可怜,让我给你做一个全方位的保养吧...
一想到这位贵族自嗣蹲在地上满脸深情的抚摸着这块木板的诡异场景,即便是大胡子矮人也不禁为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而折服,他笑出了声,但一会儿,他的笑声竟然变成了一声凄厉的哀嚎,伴随着漫天灰尘,一块腐朽的木板砸在了他的脚上,矮人天生的那对原本就如同魔法灯般明亮的眼珠也更加巨大了,愈发让李来福担心它们会不会抛弃眼眶而坠落在地。
“快去帮忙,我的异端朋友们,不然我可有权利收回我的佣金。”
李来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望着躺在尘埃中的那块木板,露出了苦笑,喃喃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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