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丝余力-《病态日记》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我一会睡一会醒,不知道过了多久,身上的水分大概已经挥发彻底,箱子里头气温大概有四十来度,身上连滴汗都冒不出来。
我听人说,沙漠求生的人可以喝自己的尿,我现在也想试试,可是这个箱子里,不能翻身,不能抬头,喝尿这种奢侈的事只好留到见阎王后了。
我现在终于知道,干尸是怎样炼成的了!
老爹老妈不知道怎么样了,从没出过远门,第一次出远门居然是向阎王报道,估摸着他们已经急出病来了,霍病病,病病,全家不都有病吗?
钟玲玲呢,我说这娘们怎么突然向我投怀送抱,原来是要出卖我,给个糖再来一棒,不对,这可不是来一棒啰,这是来一炸弹啊!
哎,谁叫自己不听古人言,殷素素不早就教育过我们吗?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嗯,那沈晓晨呢,这女的漂亮得超尘脱俗,只怕是全天下最大的骗子!
如此说来,魏秋火倒可能是个大好人!
江大余和李老头那天跟我一起过去,不知道结局是如何,哎!估摸着同我一样遭了他们的毒手,是我把他们害了,过两天到了阎王殿,见了面一定要好好赔个不是!
只是,有点想不明白呀,为什么钟玲玲要骗我,那般人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我的命,我没有到要以命相偿的仇人啊!
等等!最后倒下去的时候,看到的那个黑人,有几分眼熟,在哪里见过呢。
在哪里见过呢?
我去,不是那架机关枪吗?
原来那些人是焦炭的家人,怪不得有种怪怪的熟悉味道,还有,那天酒吧的灯光昏黄,每个人脸色怪异,与正常酒吧的灯红酒绿截然相反,进去之后就有种阴冷的感觉,与其说是个酒吧,倒不如说暂时挪用作了鬼屋。
我想到这里,心里突然一凛,如果那些人都是焦炭的家人,那酒吧的工作人员呢,去酒吧玩乐的人呢,在我们赶过去之前,酒吧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和焦炭兄的家人是多少建了点仇恨的,毕竟我从他们手里抢走了沈晓晨,不过这个仇恨也不至于就要了我的命呀,而且这中间又怎么插进来个钟玲玲。
不对!如果是要我的命,怎么不干脆点,为何我现在还活着?当然,可能他们第一次杀人,没什么经验,毕竟杀人不同于杀只鸡宰头猪,闭着眼睛心一狠谁都能干,杀人光狠还不行,心得够毒,还要够冷,这些素质不是一般人可以具备的。
嗯,就是这样,这些人以前没杀过人,经验不足,所以搞得我现在活不活死不死的,所以说,术业有专攻,奉劝各位半路出家的厨子就不要改行做杀手了,不然,像我这样的被杀者感受真得不好,到了阎王那里一定要告上一笔。
我想到这里,忍不住想笑,无奈身上没有力气,嘴巴两边的肌肉抽不动。
不料刚才这一番用脑,把最后仅存的一点体力给耗尽了,一个支撑不住,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