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起穿越的鹦鹉-《路过金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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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他在长江翻船,却在这里醒过来,全身上下也都是一片干爽。
“这位兄弟,若要买药就进去说话。若不买药,就请稍微劳驾。”
正当路过百思不得解时,身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回过头去,顿时惊讶地叫了一声:“呀,丁兄弟,是你救了我?”
站在他身后的正是丁典。奇怪的是,才半天工夫不见,丁典却像是沧桑了不少,以前是梳妆整齐的风流文士,现在居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粗豪的土匪豪客,若不是两人才见过面,他绝不可能认出他来。
丁典惊讶地望了他一眼,警惕地退后两步,皱眉道:“不知尊下是哪位?”
路过不快地冷笑道:“这才一会儿不见,丁兄弟就不认得我路过了?想必是在哪儿发了大财吧?”
丁典瞪大眼,不敢置信地望着路过,一张嘴也是长得大大的。好半晌,忽然上前来,双手排上路过的双肩,道:“路大夫,多年不见,真想死兄弟了!”
路过被他拍得肩膀就快要断掉,却抓住了他话语中的奇怪地方,咳了两声后,问道:“多……多年?”
“丁老板,你可来了!”身后的药材铺里有人上前来招呼着。丁典一看,笑着招呼道:“柴老板。路大夫,我先有个生意做,等做完生意,咱哥俩儿去喝一杯。”
路过在旁边看着,只见丁典从背上抛下一个布袋来,里头都是人参,有的粗如儿臂,一看就是上好的老参。从丁典的介绍中,路过知道丁典是刚从关外回来,这些人参也都是从关外带回来的,价值非常高。
路过大脑一片混乱,不懂为什么短短半天时间不到,丁典就去过关外回来,而且……
“在那边呆了几年,本来是做些牲口生意。后来想回家看看了,就积攒了些人参回来,糊口饭吃。”
柴老板哈哈笑道:“丁老一看就是会做生意的人,关外的东西到了我们汉口,卖的最好的就是人参。要糊口饭吃,这一根就够丁老板糊上半辈子了。”
两人谈笑着,路过在迷雾里摸索着,直到柴老板最后道:“恰好我们这有个菊花会,看丁老板也是爱花之人,不如邀了朋友一起去赏玩一番。”
迷雾中一个闪电劈开,路过豁然开朗。
他虽然人还在江边,但这个江边不是那个江边,这个时间也不再是那个时间。
那一场“江啸”,把他带到了六年后,再次与丁典遇上。
有没有搞错?跟他如此有缘的怎么不换成个大美女啊?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他会在世界里又来了一次穿越?
汉口菊花会。如果他记得没错,丁典这小子的桃花运要开始了。
但也是他终结厄运开始悲剧的起点,因为在这里,他会遇到凌霜华。
路过很认真很恶劣地在想要不要报早晨的一箭之仇。显然,对丁典来说已经是时隔多年,早就忘了。但是对他路过来说,却是刚刚才发生过的。他输了,他认输,但没人说输的人不能再次发起比赛,重来一场以雪前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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