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斩续-《汉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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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解散后又吩咐了各屯长把被打了军棍的士兵抬到运输军资的后队去,那里有牛马拉着的军资,那些走不动的可以坐到上面歇息。这也算是刘永对自己良心的一点安慰。
这件事解决后,吕家村的里正满意地带着拦路的百余名村民回去了。心里对着这位鲁王殿下十分敬畏,走前还说道,以后如果用得上他的时候,会全力效劳。刘永自然不会拒绝。虽然以后可能不会再遇到这位里正了。
(这剧情还能写上一章,不过想着情节不能拖沓;就算了,本来斩只想写一章,结果放出了两章,第二章还想了好几种写法,2000字写了半天左右,挺惨的。从写完三十三章后有空就想着三十四章的剧情,真的想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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