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哦,原来是这样啊。正研究新课题的李家德夫妇也懒得管这一家子了,还将他们三个儿女扔给柳莎莎,自顾自地去了实验室。他们这一走,五个孩子闹成一团,又打电话把杨芬华的两个叫了过来,也不可避免地让送孩子过来的老郭看出了异样。 老郭与李家德不同,如果没有李家明提携,估计还在斯坦福里苦熬。六七年的博士后工作,早把他的棱角磨平了,哪猜不到俩人之间出了问题? 然而,李家德不好问的事,老郭却好问。以前柳莎莎在哈佛读博士时,老郭便经常和杨芬华去看她,他和在国内的大瘟与她关系相当深厚,称得上是亦兄亦妹。 可是,这些烦心事,柳莎莎不想说。理智的看,那是家明婚前的破事,但感性的说,她仍然难以接受。 不想说没关系,不想说便证明了老郭的猜测。他也是男人,也同样刻苦攻读过,何况李家明精力充沛又年少多金,能犯的错误还不好猜? 那就说故事呗,象是闲聊一样,老郭说起了他的往事。年少得志,为了学业不顾一切,最终劳燕分飞。 “老郭?” 面对脸色发黑的柳莎莎,老郭象过来人一样感慨道:“莎莎,爱情那东西,对于我们来说,那是用来缅怀的。” “你”,为闺蜜气急的柳莎莎却无法指责,芬华与老郭感情不错,但她这个旁人看得出来,老郭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当初柳莎莎还劝过杨芬华,可她说人生就没有完美无缺的,起码老郭是她爱的人。 “唉,如果时光倒流,我或许会学成后回国,可往事不可追。” “是吗?” 智商与情商均高得吓人的柳莎莎没有杨芬华那种毒舌,但一样伶牙俐齿,冷笑道:“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朱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老郭被呛住了,他不知这话的出处,但听得出这刻薄话里的嘲讽与愤怒。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