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动荡的年代】-《唐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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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你们村的村长(里正)叫你去干活的时候,你可以很神气的告诉他老子交了“绢”,今年不用干活,村长虽说比你官大,也不能说啥,只能灰溜溜的走开,到下一家,如果还是这种情况,村长只能很无奈的说:“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都学懒了。”

    实行以绢代役的制度,有的史学家说是统治者变相的对老百姓进行剥削,我不否认这样的观点,但是我们在持批判的观点看待问题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实行以绢代役,对于朝廷来说,没有事情的时候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了事情,又可以让老百姓服劳役;对于老百姓来说,不想服劳役就交绢,想服劳役就去干活。

    绢代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一点毋庸置疑。这样一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是有了保障,只要不遇见什么大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蝗灾),一年忙到头,生活也还过的去,每天早上给自己打打气,努力干活,积极劳动,争取早日奔小康。

    相对比而言,当官的生活则是要比老百姓们强的多,无论在哪个时代,公务员都是首选的高待遇的工作,只要不遇上朱元璋那样的老板,公务员是没什么高风险的。

    在唐代,官员的待遇很高,承袭隋朝的制度,官吏都是2☆长2☆风2☆文2☆学,≠.≥x.n●et会授予土地的,而且无论是退休,还是死去,土地政府都不收回,可以做为永业田传给子孙。

    从一品大员往下直到九品芝麻官逐渐递减。当朝一品授田一百六十倾,到九品只有二顷。虽然官小地少,但是足以安身立命。光宗耀祖,所以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前仆后继,奋勇前进,走向了高考的独木桥(古代的科举)。

    在唐代开国之初,李渊为了表示对开国功臣的酬劳,赐予了一些功勋宿将们土地,称为“赐田”,例如李渊的铁哥们裴寂。被赐良田千顷。

    无论是赐田和授田都是官吏地主们的私有土地,是永远不收回的,但是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而官吏却是一年比你年增长,到后来政府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大都成为了地主的私有土地,均田制也就是随之崩溃了。

    但是这都是后话,在建国之初,推行均田制的时候。李渊还是很有信心的,他相信这个制度能够缓和阶级矛盾,有利于国家休养生息,有利于百姓安居乐业。重新过着稳定安宁的生活,事实也似乎是如此。当然了,均田制真正的执行中的弊端也是不容忽略的。

    在我们今天有的省份。土地多人口少,每个人分的土地就多。例如东北;有的省份土地少,人口多。每个人分的土地非常的少,也许都不到黑龙江的一半,例如中原各省,东南沿海各省。在唐代,也发生了这种情况,虽然地理位置和现在是不相同,情况却是差不多,在唐代这两种省份都有他的专有名词,像浙江这样的省份叫“狭乡”,像黑龙江这样的省份叫“宽乡”。

    政府规定每丁授田一百亩,但是在“狭乡”,常常每丁授不满一百亩土地,而且连规定的一半土地都授不上,不是不想授,而是实在没有土地,于是政府鼓励“狭乡”的人口向“宽乡”转移,而且提出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这就和清代的“闯关东”有点相似了。…

    当时规定,从自愿“狭乡”迁往“宽乡”的,去离居住地三百里以外,

    免除一年的赋税;去离居住地一千里以外,免除三年的赋税。这是“狭乡”的情况,那么“宽乡”的情况是不是能比“狭乡”更好呢?毕竟“宽乡”人口小,土地多,政府还规定,在“宽乡”的农户可以自己开垦土地,超过一百亩也没有关系,只要你向长官打个报告,地就归你种。

    在初期,“宽乡”的情况确实比“狭乡”要好的多,不止土地一百亩全部到账,而且任由自己开垦土地,由自己耕种,但是后期,随着均田制的发展,即使是在“宽乡”也发生了授田不足的情况。

    官员所分配的永业田也有不足额授田的,而且所缺的不是一亩两亩,缺少一半以上都是正常,这就可以理解了,公务员这个待遇高的群体都受到这样的待遇,更何况普通的老百姓呢?主要的原因是当时朝廷掌握的土地不是无限的,是有限的,早晚有发完的一天,不够了,怎么办?

    不发呗,于是无论是官员还是“狭乡”、“宽乡”的老百姓都遇到了授田不足的情况。据现有史料分析,当时还是有不少的土地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根本不在朝廷的控制之下,更无权支配其使用,李渊虽然采取了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但是始终无法从世家大族手中夺取土地。

    口分田是要收回的,禁止私自买卖,那样是犯法的,轻者要打屁股,重者要坐牢;永业田虽然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也不允许私自买卖,如果有特殊情况迁移到别的地方,也得经过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才可以买卖,李渊实行这样禁止土地买卖的制度,主要是为了抑制土地兼并。

    国家一年收入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控制土地的多少,如果土地都被世家大族或是官吏买走了,自己找谁收税去(世家大族往往都是当官的,当官的不纳税),在与他人争夺土地这方面李渊不想失败,为了保证每年有足额的税收,李渊也不能失败。

    在唐初,这些情况执行的还是很好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进步,均田制的发展,农户们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买卖的程序变得不太复杂,惩罚也不严重,一遇见天灾**。农户们便变卖土地,借以渡过难关。于是土地兼并现象愈衍愈重。

    同时,租庸调制度并没有随着均田制的走向而调整。无论农户所分的土地足不足额,每年应缴的赋税都没有变,如果每年一百亩土地可以让老百姓过的很好,在“宽乡”分得五十亩土地,也可以勉强度日,可是在“狭乡”只分得二十亩土地,就连交赋税也不够,更别提怎么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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