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章 惊为天人-《妻约婚色之赖上俏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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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一个人,则根本就是个怪物。
陆纪年常常说郑诺就是个神经病,这话其实不假。
权贵圈子里头的小辈都喊郑诺一声郑太子,郑诺的显赫家世在京城几乎可以横着走,还好他除了对女人感兴趣之外,并没有染上其他的坏习惯,当然这也是因为他该玩的都早就玩过了,玩腻了,那些纨绔子弟现在爱好的那些玩意儿,早就是他们这帮人玩剩下的,早就打不起别的兴趣。
郑诺身边的女人走马灯一样的换,他口味不一,什么类型的女人都爱,只是却从来没有定下来的打算,或者说还没有女人能让郑诺作出安定的打算。
至于说郑诺是怪物,因为这人岂止是心性不定喜怒无常,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但正因为这样,郑诺可以帮到忙。
当然,辰池也不会告诉青晨,郑诺之前在褚宁昭那儿吃了亏,早就想找机会报复回来,而辰池欠了郑诺一个人情,这次刚好就能够抵清。
虽说这些内部争斗在外人看来可怕,对于他们从小就玩儿到大的关系来说,却是太正常不过了。
更何况无论内里怎么闹,各家绑成的利益集团都不会有任何松懈,他们这些小辈自然也会走的很近。
所以圈子里的各家小辈才说,没事儿不要招惹辰教授,宁愿去被褚宁昭盯上或者被郑诺这个疯子咬一口,都不愿被辰池惦记着,这人的心思深沉似海,实在太聪明了。
他们这帮能够站在大树顶上的,就没一个简单的。
青晨看到郑诺的时候,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词儿就是,惊为天人。
他们去的是一家私房菜馆,陆纪年穿着件灰色的毛衣,面色苍白,桃花眼一如既往的勾魂噬魄。
郑诺就坐在陆纪年旁边,脸庞轮廓格外优美,眉眼既慵懒又贵气,五官精致的比女人还好看,但却没有任何的女气,那双凤眼斜斜上挑,像是要勾走人的魂。
这两人坐在一起,画面实在太惊艳,让青晨不由的扭头去看了一眼辰池。
辰池的好看又是另外一种,五官浓墨重彩,眼神却淡漠到了极致,气质似清隽的山水墨画,矜贵淡雅,笑起来时只敷衍的翘起一边唇角,太容易让人沉迷。
大概是因为能够嫁进这些显赫家庭的女人都是天生好看的,所以生下来的孩子大都好看的惊人,容貌出众不说,还有别人无法模仿的高贵气质。
陆纪年看见青晨以后,习惯性的逗她:“青晨,你知道吗,我儿子最近都快思春了,满脑子都是你家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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