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粟夏有限主权体系(一)-《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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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健点头道:“这就是了。规矩是人定下的,规矩之初总要有个先例,如今这就是一个机会。咱们明天要判处的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城邑的领,虽然犯了错但还没有按照规矩被罢黜的领。判处这个领的不是愤怒的本城的国人,而是咱们。”

    “他为什么会被咱们审判?因为他犯了错。犯了什么错?犯了屠戮亲族妄图投奔东夷的错。这些错误仅仅是和这座城邑有关吗?不是,这是关系到会盟的二十多个城邑几十个氏族的,这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城邑的事了,而是整个大河诸部的事。所以,咱们才有资格去审判他,而且要以他还是领的身份去审判。”

    “再者,他犯的错不只是在这个城邑是错的,而是在整个大河诸部都是错的,难道在粟城、夏城做了屠戮亲族的事不会受到惩罚吗?这不像是夏城煮羊先煮熟再放盐、粟城煮羊是先放盐再煮熟这样的错。犯错,即为出了规矩。大河诸部应该有一个大的、所有氏族都能接受的、普遍适用的规矩,而各个氏族的规矩必须要在这个规矩的框架内才行,这才是真正的亲族会盟。”

    “的确,会盟时说过,会盟各族不会干涉其余各族的内部事物。但是,如今东有夷西有戎,虎视眈眈,大河诸部纷争不断,正是危及之时,若是被蛮夷侵占了祖先流血占下的土地,断了祖先的祭祀,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

    “当氏族领欺骗族人、妄图投奔蛮夷、忘却祖先祭祀的时候,这就不是一个城邑内部的事了,而是关系到大河诸部共同的利益——即每个单独城邑的走向选择不能和整个大河诸部的利益相悖。大河诸部的共同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各个氏族城邑的自主权利应该是有限的。”

    “那么,无论是小规矩是否违背了普遍适用的大规矩,还是城邑的自主权利是否损害了整个大河诸部的利益,这些对错难道是一个城邑的人可以决断的吗?显然不是!”

    粟汤听到这,忍不住将陶碗重重地撂在地上,可能是感觉到自己的失态,假装是不小心弯腰去捡,心中却是遏制不住的兴奋。

    连续几年风调雨顺,今天大河又无凌汛夏洪,东夷老领病亡诸部纷争,正是粟岳想要征伐不顺从的大河诸部的时机,这一点粟汤很清楚。

    可是久久未动的原因就在于一个可以让众人接受的理论,没有一个理论做支撑就会名不正言不顺,就难以让那些被征服的氏族服气,也很难在出征的盟誓中欺骗那些士兵。

    大河会盟的基础是相同祖先,现实利益是大河洪水和东夷的威胁,这两条是无法作为对内战争借口的,除非是东夷诸部入侵粟岳对那些不服从他的氏族以护卫祖先陵墓为理由逼着他们出兵而他们没有出兵,现在看来暂时也没有这个机会。

    至于可能出现的上苍启示等至少能圆上的借口,则因为彗星事件导致了这个理论的破灭,当初为了会盟成功粟岳大力支持了陈健的言辞,现在却要为这些言辞付出代价。

    一直听父亲念叨的粟汤瞬间就被陈健的这些话吸引住了,这正是个完美的理论支撑,可以扩大领权利和将内部干涉正义化的绝佳借口。

    “姬夏说的没错,要审判的是没有被族人罢黜的领,这是没有先例的,而且也是众人支持的,一旦这个头开了,那么以后再有类似的事就可以有先例作为对照。先需要立起的是一个各个氏族城邑都遵守的大规矩,在这个大规矩之下,各个城邑的小规矩是要符合这个规矩之内的,否则就是违背了会盟。”

    “一开始的大规矩不必太多,先让众氏族借着这件事的警示接受大规矩大于小规矩这个想法,然后再一点点地增多大规矩……”

    “真要这样的话,十年二十年之后,会盟的这些城邑一定会和现在不一样……如姬夏所说,这些事不是一个城邑的人所能决断的,那么由谁来评定?自然是……自然是由父亲这个盟……有夏城的火药,粟城周围七八城的士兵,还有姬夏说的这个大义……”

    弯腰捡碗的时候,粟汤的手不住地颤抖,不仅仅是因为内心的兴奋,还有一种这几个月以来一直出现的小问题——手足颤抖,并不严重,巫医也给了他一些草药,劝诫他不要再饮酒,他也没当回事,更没有往那些他最喜爱的明亮器皿上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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