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与随缘老师的签约-《随遇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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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心老师固然是至高神,值得拥有所有杂志作家最高档次的福利,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的确是如今随心老师带着自己这一个新手,合同上的好处肯定是要减价一点的,但是即使要降价,也不能全卖!

    王渊毫不怀疑,如果他敢将随心老师的作品版权一次性大甩卖,出门绝对被随心老师的粉丝们喷死……

    王渊心中也是有一个底线的,他上网了解了一下,其实大神级漫画作家虽然版权也不在手,但是杂志社利用版权盈利的话作家还是有分红的,在这一点是与随心老师和《春季》签订的版权授权合同是一样的。

    一般大神作家分成都会是百分之二十左右,

    别嫌低!百分之二十已经是非常高的了!要知道虽然版权是作家创造的,但是找人合作等麻烦事都是杂志社一手包办的!作家只是提供了一个版权就可以坐着收钱了。

    所以王渊也以百分之二十的分红为底线,毕竟我身后可是至高神!总不能比那些大神级还低吧?

    不过此时王渊看到这一份合同的时候明显愣住了。

    这《net少年》也太上道太客气了吧?原本以为作为业内老大的《net少年应该提出条件更苛刻,毕竟店大欺客的现象在哪里都有,没想到这么客气。

    这一份合同与网络上的合同基本上都一样,每一期连载会获得直接的销量分红。

    在《net少年》里有一点非常特别的规定,作家获得的销量分红是根据本期的人气排行榜来定的,在每一期的二十五篇作品中,排行榜上每一个名次所获得的分红都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作家们的“工资”是不固定的。冲上更高的名次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分红,反之就会被“扣工资”。这一个做法也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每一期《net少年》排行榜出来的时候,多少作家都在盯着,这除了关乎作品有没有被腰斩的危险之外,还关乎着他们的钱包啊!

    在这一份合同书也是表明着每一个名次可以或者多少百分比的分红。这一点与网上王渊看到的合同一样。但是下一条王渊敢保证他在网上绝对没有看到!

    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火影忍者》的影视改编版权、周边版权全权由《net少年》杂志社代理。”网上的版本也有这么一句,但是后面这一句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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