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米国行-《剑指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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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心澜见他还甩脸子,不由得更加生气了。
她一觉醒来,就发现她正一个很不雅的姿势靠在他怀里,而他的手也很不老实的放在,一些不该他碰的地方。
做了这样的事,他怎么还有脸生气?
“我做什么了?我连动都没动过!”
姜铭就怕出事情,所以睡觉前就用特殊的方法运气行功,保证他不会乱动。
因为沈霜琴温青青的缘故,他晚上手脚很不老实的,他又怎么能不防着点?
可怎么还能搞成这副样子?
闻心澜听他这么一说,仔细一看,脸瞬间变的通红,一个翻身下了床,匆匆忙忙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叮嘱一句,“这件事情不许说出去!”
她现在蛮不好意思的,因为她发现,其实是她睡觉乱动,才导致某些状况的发生。
姜铭此时除了自认倒霉,还能做什么?
吃过早饭,他就带着已经恢复正常的闻心澜出去玩,这也是他们的计划之一。
他们是不可以一下飞机就直奔目的地的,那样太容易引起猜忌怀疑。
所以他们要在芝加哥好好玩一天,然后到圣路易斯去玩枪,然后再去堪萨斯城,最后才去他们最初的目标克雷斯顿。
大概是三到五天的行程,这样他们的支援人员也差不多能到位了。
然后两到三天的侦查时间,再接下来就是行动了。
不论成败,只试一次,然后迅速撤离。
他们又在芝加哥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姜铭就弄了辆车子,载着闻心澜赶往圣路易斯。
作为美国的第十八城市,又是战略要冲,圣路易斯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据说东圣路易斯还非常的乱。
姜铭来这里还是有这些心虚的,他怕碰到郁晓彤,郁晓彤就在圣路易斯大学读书。
看着姜铭开着车到处乱转,跟个没头苍蝇一样,闻心澜就忍不住给他指路,告诉他哪里有黑市,哪里能买到枪。
其实在米国买枪很容易,可惜他们既不是米国人,又没有持枪证,所幸无论哪里,都有黑暗世界的存在,有钱很多东西都可以买的到。
把车子停在一个老旧的巷子里,闻心澜有些担忧的看看那辆带着三叉戟标志的车子,这种地方,丢辆车子很容易。
“你至于开这么骚~包的车出来?”
虽然车子不是她的,可真要丢了,她也会心疼。
“既然是大少爷,自然要开这种车子。”现在姜铭越来越不喜欢跑车,他认为它们太不结实,要不是这次让他以纨绔大少本色出演,他才不会开这种车出来。
看看四周那些黑人白人的贪婪目光,姜铭似乎知道闻心澜在担心什么,“别担心,丢了大不了再买一辆,我们还是先去买枪。”
闻心澜撇撇嘴,对他这种土豪行为很是不屑。
她却没看到某人在车轮边轻轻跺了一下,一个清晰的脚印就印在水泥板上。
警告已经下了,要还有人不识趣……
姜铭觉得他还是能放开手脚的。
两人就在一群人的注视下相携离去,前面一百多米左拐,有间教堂,那才是他们的目的地。
他们走后,有很多人围着他们的车子转圈,不是每个人都能留意到地上的脚印,可始终都没有人对车子下手。
“请问,马克神父在吗?”闻心澜操着一口流利的英文,问一个牧师打扮的中年人。
“美丽的女士,我就是马克.哥顿,这间教堂的主人,不知道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马克神父的话,姜铭虽然听不大懂,可看他的神情动作,就觉得他这外国和尚当的很不称职。
想想也是,一个能卖武器的和尚,还能是什么好和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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