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7章 明主(求月票)-《逍遥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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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中易以条令大于天的基本原则治军,要求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绝不搞不教而诛。

    说白了,条令里边没有的惩处措施,专职监督军队的军法司无权擅自做主,必须呈报到李中易的案头。

    李中易召集军中智囊们商议过后,所作出的军法解释,并不溯及既往,只约束今后的类似行为。

    老革命永远都会遇到新问题,最高统帅拍板定案,并在条令里边添加举一反三的若干条文,其实质是:让军法更加符合时代的需要。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罪),这是军事条令的立法基础。哪怕是军规再严,军人们对于各自的行为边界,包括,过与非过,罪与非罪,都有着一清二楚的认识。

    早在河池练兵的时候,李中易就深刻的感受到,蜀国军法里的七十二斩,看似面面俱到的严格无比。实际上,真按照那种军法认真执行下去,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会被杀得一个不剩。

    法不责众的逻辑衍生下来,其实是所有人都对法律没有多少敬畏感,只崇拜权力。

    李琼的看法,正好挠到了李中易的痒处,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平日里,孔昆和李琼颇不对付,不过,今天这事他倒是完全赞同李琼的看法。

    “主上,君臣父子夫妻,三纲五常,乃是人伦大道……”孔昆鼓动着三寸不烂之舌,引经据典的大肆论证了一番,李重进举兵谋反的极大危害性。

    李中易摸着下巴,笑眯眯的望着孔昆,心里却想,谁说孔昆是个儒门书呆子,谁才是大傻瓜。

    别看孔昆总是当着众人的面,喷溅口水到李中易的脸上,一副狷狂不羁的模样。

    实际上,私下里,孔昆对李中易别提多尊重了,言必听,行必果!

    孔昆在朝堂之上,树立的是当代魏征的诤臣形象,反证了一件事:李中易是胸襟宽似大海的旷世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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