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1章 咬人的狗,不叫-《逍遥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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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田完全官有,肯定是不可行的瞎搞,王莽当初的试点,已经验证了天崩地裂的后果。官有企业的各种贪污腐败、跑冒滴漏、铺张浪费、用人唯亲,可谓是比比皆是,令人发指。

    然而,粮田完全归私人所有,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同样具有极大的风险。

    两害相权取其轻,李中易觉得,土地按照三七开,或是四六开,小部分官有,大部分私有,互相弥补产粮的缺口,这才是最可行的正道理!

    官有的土地,可以低赋租赁给真正的无产农民去耕种,既解决了部分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又可以获得稳定的粮食收入,足以抵充朝廷的很大一部分开支。

    另外,有了官有土地的田赋比例作为参照系,私有土地的田赋,就不可能高到哪里去。

    朱重八建立大明朝之后,采取的军户制度,出则为兵,入则务农,本是极好的内生循环体系。

    然而,军户制度的弊端却也异常之明显,就是军户之家的人口不断增加,而可以分配的土地数量却日益减少。不仅如此,军户固有的土地,也被军中权贵们不断的侵夺。

    李中易计划中的官有土地,却是永远禁止卖给任何私人,这也就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侵吞国有土地的可能性。

    说白了,部分土地官有,就是无产或是失地农民的最低生命保障线。让穷苦的农民们在遭遇了天灾之时,有几亩薄田可种,至少有口饭吃,不至于铤而走险的揭竿而起。

    不过,此官有,非彼官有。李中易构想中的官有,其实就是皇家所有,也就是为他个人所独有,而不是代理治权的官僚们所有。

    部分土地归皇家所有,产权明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国有。理论上而言,也只有皇家,为了江山永固,才有永续经营的长远打算,而不至于盘剥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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