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史高治知道,约瑟夫对于这些鞋子半年就得完蛋的评价绝对是正确的,因为在这个时代里,鞋子的使用强度是远远超过后代的。因为这个时代还是一个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比如正在求职的约翰?洛克菲勒,无论要去求职的公司在哪里,无论它有多远,他都是徒步走过去的。而且这个时代的道路条件也比后代要差很多,对鞋子的磨损也更大。所以,后代的那种以好看和舒服为第一追求的鞋子,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却是劣质产品也就很正常了。 “哎,我只考虑到轻便和好看了。”史高治说。 “其实也许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会喜欢这样的东西,但他们不会来我们的店子里来买鞋子的,而我们的主顾都是干力气活的。”卡罗尔想帮史高治说两句好话,但是说到后面,嗯,他也不看好史高治的设计。 “哎,看来金手指不是那么好开的,还是老老实实的抱住金大腿吧。”史高治想,“不知道约翰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 约翰?洛克菲勒正在走向今天的第一个目标,直到现在他依然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但是他对最近的情况却相当的满意。在以前,他一天可以跑十多家公司,但昨天他只跑了六家公司。这是因为有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都和他有所交谈,这用了很多的时间。虽然最后,这两位负责人都表示他们还需要考虑考虑,并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而且约翰觉得他们考虑的最后结果多半不是她所期待的那个效果,但是这至少比前几天强了很多了不是? 约翰今天要找的第一家公司叫做休伊特—塔特尔公司的企业。当他走进这家公司,向一个正在向外走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员工的人提出,他希望能见见这家公司的老板的时候,那个看起来正准备去干什么的“员工”停住了脚步。 “哦,你有什么事情吗,年轻人?我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塔特尔。”这个人停下脚步,很有礼貌的回答说。 这样的遭遇完全出乎了约翰?洛克菲勒的预料,所以,他反而有点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那些用于自我推荐的言辞。 “先生,我希望能在您的公司工作,我会记账,接受过福尔萨姆商业学校的培训,我还懂一点经济法,而且我能吃苦,很认真。希望您能个我一个机会。” “你在福尔萨姆都学了些什么?”塔特尔问道。 “先生,我学了复式簿记、清晰书写、银行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法等课程,但最主要的还是记账。”约翰?洛克菲勒赶紧回答说,然后又补上了一句,“我毕业的成绩相当好的。” “我这里倒是正好需要一个会记账的人,”塔特尔说,“但是我有急事,要马上出去,你可以下午再来吗?” “好的,没问题。”约翰?洛克菲勒快乐的回答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