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零章 俏冤家-《最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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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起昨天他咬她的那一口,罗锦言的脸就红了,她从来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也可以这样。

    “你把我放下。”她伸手去推他,他的胸膛**的,就像推上一堵墙。

    “可以放下你,不过要让我继续给你捏脚。”他说着,便覆下身来,做势要亲她。

    罗锦言的脑海里又想起昨天的情景,她忙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了,你快放下我吧。”

    秦珏哈哈大笑,把她重又放到床上,撩开她的裙子,拿起她的一只脚放到膝上。

    说实在的,他捏得很舒服,手劲不轻不重,脚上的穴位有很多,他会武功也学过医理,穴位拿捏很准,酥酥麻麻,但却舒适无比。

    罗锦言靠在大迎枕上,正好看到秦珏的侧影,他五官隽秀,从侧面看来,脸部线条如雕刻般分明,比起大半年前,更增加了几分阳刚之气。

    “宣府的事,你准备什么时候上折子?”罗锦言问道。

    秦珏没想到这个时候她还能想到正事,不是应该一室旖旎吗?

    “别提那些事,我们这才是成亲的第二天。”他说着,便扯下了罗锦言脚上的罗袜。

    罗锦言只觉脚上一凉,紧接着,她的脚便毫无遮拦地暴露在他的面前。

    虽然缠足之风一直没能在大周朝广泛兴起,但女子的脚是极**的部位,一生之中除了父亲、丈夫和儿子,是不能被男子看到的。

    虽然已经成亲,可是秦珏就这样大咧咧看到她的脚,罗锦言还是本能地想把脚藏起来。

    可是下一刻,他已经将她的脚握在手中。

    他的手上有一层薄茧,那是常年练武留下的,手指摩搓着她光滑如玉的脚背上,她忍不住颤栗了一下,把脚趾蜷缩起来。

    “真好看。”他没有因为她的紧张而放开她,反而盯着她的脚仔细看着。

    从没有人夸过她的脚长得好看,罗锦言大窘,她后悔了,真的不应该和他两两相对,早知如此,她就答应和他到园子里逛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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