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章 驻唱-《搬砖工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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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会的乐器不多,只有钢琴跟吉他,钢琴还是家里买了钢琴的时候才自学的,虽然会弹,但并不算好。而且用钢琴伴奏看起来有些高大上,实际上却并不是很适合演出,很多人看你一直坐在那就会不爽。夜总会虽然不像外面想象的那么乱,但是喝醉酒的人有时候是很不可理喻的,你顺着他还没事,你要跟他横,那很容易就会吵起来。以前小雅就曾因为拒绝出台差点被人打,也还好那时候张经理奋力帮她。
钢琴夜总会这边有一台,吉他却是要歌手自己准备的,而我的那把吉他在几年前我赚不到钱,拼命工作的时候,早不知道扔哪里去了,因此今晚却也只能先用钢琴伴奏。我思索着明天再去买把吉他。
我这几年因为主业不是唱歌,疏于练习,因此很多歌我都只会唱而不会弹,所以今晚注定该以老歌为主了,毕竟以前有弹过的,还稍微熟一点。
现在时间还早,并没有客人,因此我只是坐在钢琴前随意的弹着。我弹的是一首我很久以前写的歌,是首情歌,叫《爱上你》,当初是写来送给我老婆的。那时候刚认识老婆,情窦初开,心里总想着要写一首歌送给她,于是便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写好这首歌。只可惜那时候功力太浅,老婆虽然感动,但并不喜欢。现在再弹出来的时候我竟然不禁想到黄小雅,如果我把这首歌送给她,她会不会喜欢。
我为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感到恐慌,人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我这才刚赚点小钱,欠款都还没还清就有这样的想法,简直是不可救药。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我得把这歌卖给黄小雅,我很缺钱。”我暗暗的替自己找着借口,心里却总忍不住想象着黄小雅唱这歌时候的样子,一定是深情款款,双眼微闭,小嘴微张,那粉润的嘴唇应该会晶莹剔透的闪着迷人的光芒......
这一晚的演唱还算顺利,不仅顺利唱完十二首歌,客人点的两首歌我还刚好都会,额外赚了42块。离开夜总会的时候,张经理还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好干,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像黄小雅那样,每首歌打底100而不是现在的30。
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他鼓舞士气的手段,但我还是很感激的跟他说了声谢谢。唱歌这行其实算是青春饭,而我已经31岁了,按行业里的话说,也就那样了,很难再有发展。
人都说三十而立,可我竟然到了三十一岁还无房无车,甚至还欠了银行几万块,我有些怀疑老婆当初是不是瞎了,竟然在她最青春美丽的时候,被我这么个废物骗到手。
走出金碧辉煌,我回头看着那闪烁在霓虹灯下的招牌,突然有一种很茫然的感觉,人们来夜总会是为了放松,可我为什么就活得这么累。
“嘿,好几天没看到你了,最近去哪发财了?”有辆摩的开了过来,我转身一看,是经常载我的老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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