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她的重要性-《冥夫要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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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竟然和一只狐狸比试,想想都觉得可笑,秦慕琛眼神一凝,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到了风狸面前了,破空的剑锋直接朝着风狸心脏刺过去。

    风狸本能用爪子去挡,锵的一声,竟然把剑接住了,它的爪子和乌金血剑不相上下。

    “嘿嘿!”

    风狸咬牙笑了笑,狠狠把秦慕琛推开,下一秒如猛兽出闸朝着秦慕琛飞过去,它最厉害的就是爪子,既然乌金血剑拿它爪子没办法,那它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秦慕琛没想到风狸爪子这么硬,本来以为有乌金血剑在手必胜,现在有些难了。

    好在之前吸食太阴之女的血液,让他修为大有提升,迅流窜在体内的血液变得越来越炙热,力量源源不断的涌来,黑色气焰从体内渗出,连乌金血剑都被黑焰包裹起来,让黝黑的乌金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现在的秦慕琛太恐怖了,可惜风狸已经腾空不可能半道上收手,加重力道在爪子上,直接朝着秦慕琛脖颈袭去,如果被它击中,绝对身异处。

    秦慕琛没用剑刺风狸,甚至没做攻击,只是用剑身去挡。

    这次可不是普通的挡,而是将剑身弹动,剑身撞击在风狸爪子上立即出嗡嗡的震鸣,抖动的力道接二连三撞击在风狸爪子上,将它的爪子和肉相连的地方震伤流血了。

    如果它觉得他只会用剑那就大错特错了,秦慕琛飞起一脚踹在风狸肚子上,直接把风狸踹出去好几米。

    当初和虞睿打架的时候都是肉搏,近战才是他最拿手的,秦慕琛眼神一冷,直接闪现到风狸跟前,那度比祸斗都还快,风狸还在震惊当中,他已经用剑柄狠狠顶在它肚子上了。

    “你输了!”

    风狸当然知道自己输了,要是刚才他用的不是剑柄而是剑锋,虽说不能一次杀死它,但足以让它重伤,接着再打下去的话,它必输无疑。

    怪自己轻敌了,如果一开始就把他当成比祸斗还强的存在,也不至于输了。

    风狸耳朵耷拉下去,砰一声变成小小的样子,脑袋低垂着看着地面,从秦慕琛的视线看下去,它就像是个被人揍了的可怜小孩,让他握着乌金血剑的手紧了紧。

    秦慕琛赶紧转过身去,“谁输了谁滚,滚吧!”

    说完,他直接飞身上了四楼,从窗户翻进去。

    风狸小爪子还在滴血,看了眼四楼窗户,眼神中尽是落寞,它在第十九层已经关押上千年了,阳间早没了它的朋友,在这里它就只有桃花了。

    要不是害怕寂寞,它怎么可能让一个女人做自己的主人,要不是害怕一个人徘徊,它不会喜欢赖在她身上,其实很多时候它并不是真的想喝血,只是想和她更亲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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