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藏北-《维多利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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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远远地看到秃鹫往一个地方降落,心中一动,这是找到食物的节奏,这么说前头有动物?很好,他加快脚步赶过去,同时把枪摘了下来,打开保险后放了一枪,以测试性能。一声清脆的“噗嗤”声,随即看到地上被粒束激起的扬尘,他心中大定。

    他看到了只藏狼正在分食一只藏羚羊,而两只秃鹫在一旁啄食一些肉渣。

    看到那细长羊角的藏羚羊不幸成为狼群的盘中餐,某人并不是同情,而是想到了一个主意。原来他来到了藏羚羊的栖息地,很好,这下不用愁以后靠什么吃饭了,做皮毛生意啊。藏羚羊的绒毛号称软黄金,狩猎一堆藏羚羊就当是淘金了。虽然残忍了一点,但是像他这样身无分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要生存不得不出此下策了。

    将藏羚羊的商业价值发挥到致的是印北部人,他们将藏羚羊的绒毛称为“沙图什”,意为羊绒之。沙图什做成披肩之后重量仅一克,揉在一起能穿过一个戒指,传统的皮毛商人用这种方式来检验沙图什是否货真价实,而其价值可与一辆中级车媲美。

    身为mit的博士生,他酷爱研读科史,对重大工程与科进步颇有研究,但这沙图什披肩怎么做,他还真无法想象。世上的商业总是有一种惯性的,以拿破仑皇后约瑟芬为代表的欧洲贵女喜欢来自的款式,她们懂得这种产的来龙去脉,所以会消费,如果你做的沙图什披肩不是人做的样式,说不定就不畅销了。一念及此,他又转变了主意,先收集羊皮,再奔赴拉萨,也许那里有印来的皮货商,跟随这些皮货商去做披肩,至少要看一看款式,仿制一下,然后亲自赴欧洲销售。

    经商之艰苦啊。

    晚清,正是中国最暗无天日的年代,他一个人既无力改变现实,也没有那么高尚的愿望,去欧洲做一个商人吧。

    只大灰狼吃饱了,只是朝人类恶狠狠地吼了两声,没有去追,更因为人类根本没跑,有粒束枪在手,这些恶狼在他眼中跟吉娃娃也差不多。

    他登上一个小山坡,目远眺,找到了一群藏羚羊的身,在手持设备上标记之后不疾不缓的往羊群走去,这里是青藏高原,“跑”这项运动最好别做,就算要做,也是适应多日之后才尝试,而不是现在。

    终于接近到了可以射杀的范围,等到四十米左右时,一些藏羚羊开始警觉地逃离,猎手手中的粒束枪口喷出紫色的细小光焰,并伴随着“噗嗤噗嗤”地破空声,由于粒束是电加速模式,没有火药枪弹那么猛烈的爆发力,所以后座力并不大,猎手得以轻松地连续点射。在藏羚羊的一声声惨叫中,羊群终于明白大灾星来了,纷纷撒蹄狂奔,而此时猎手已经打出了10枪,8枪命中,7只藏羚羊倒地,1只负伤后仍然有逃窜能力,一场猎杀以7这个数字结束,最后一只藏羚羊跑出米之外。

    战果不好也不坏,反正够他忙活一阵了。他把蘑菇帐篷在上风口展开,然后把猎到的藏羚羊拖到下风口作业。所有的纺织不外乎把羊绒纺成纱,再纺成线,再织成各种衣物,所以他只要把轻巧地羊绒剃下来就ok了,虽然羊肉也值钱,但他一个人却带不了那么多,只好便宜了狼群或者秃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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