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四海商行(中)-《风帆战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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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华夏商民,吃的食物和居住的土地都是国君所有,应该忠君爱国。
第二条:为了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设立行规,共相遵守。
第三条:华夏的商民不论规模大小,都应该一视同仁。跟夷商交易的货物价格,必须各商行共同商议确定,如果有单独跟夷商商议交易价格的要受到处罚。。
第四条:其他地方来到厦门、泉州、海澄港口跟夷商交易时,都应该遵守本商会制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有自行订定货价或暗中购入货物者罚。
第五条:货价即经协议确定之后,货物应该合格,有以劣货欺瞒夷商者,应受处罚。
第六条:为防止私贩起见,凡落货夷船时均须填册,有故意规避或手续不清者应受惩罚。
第七条:各商行在海上遇见其他商行遇难,必须尽力援救遇难者。
第八条:为维护本商会的运作,各商行按照规模大小出纳会费,缴纳会费高者可优先跟夷商交易。
看了前面的七条,桌上的其他人都没什么意见。这些都关系他们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很合实际。
但看到最后一条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小声的议论纷纷:果然是要钱的!
郑成功打量了一下其他人的表情,也就有两三个商人还若无其事的和别人交换意见,其他的人都像热过上地蚂蚁一样焦急。
其中一个年近六十的老者咳嗽了一声,其他人立刻便停止了交头接耳。
郑成功知道这个老头儿,郑泰曾经向他特别介绍过:汪嘉文,徽州总盐商汪氏家族的一个重要人物,家财不下千万贯,不仅是大地主,而且还掌控制徽州诸多行业。
汪嘉文站起来问道:“不知国姓爷打算收多少会费呢?”
郑成功也站起来朝他拱手说道:“汪先生德高望重。乃是徽州商界的翘楚,当由你来定这个会费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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