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怎么没用上。『Δ笔趣 Δ『阁WwW.biqUwU.Cc俺在后面看得清楚,刚才你那一刀砍得不错。姿势挺标准,刀锋对得也挺准,这都是你平时练得刻苦所致。到这关键时刻,即便脑子里忘了,但手里军刀依旧按照早已练熟的动作砍了出去。头次上阵,谁都害怕,哪能想起那么多。没事,你表现挺好!”李得一连续几句话,肯定了朱标的表现。 朱标真是老实到家了,听李大哥这么夸奖自己,小脸更红,低声道:“其实刚才那一刀,我是闭着眼砍的。最后关头,都吓得没敢睁眼。李大哥,我是不是太胆怯……” “那不要紧的,头次骑马对敌,能砍中人就不错了。咱们威北营的精锐骑兵里头,论起头次上阵的表现,好些还不如你呢。下次俺保证你就敢把眼睁开。”李得一毫不在意地一挥手,示意朱标去搜检尸体。 让朱标去搜检尸体,是为了让他进一步适应战场上的血腥与残酷。他将来是要当皇帝的,皇帝动动嘴,就有十几万,几十万将士为其卖命。皇帝要是以为战争就是我死十万,你死二十万,我就获胜的简单数字游戏。那才是真正的血腥残酷。 唯有亲手碰过战死将士与敌军的尸体,零距离见识过战争的血腥无情,朱标才能体会到战争的残酷。将来他当上皇帝之后,才会懂得小心谨慎,不敢随意动战争。这种事,光靠几个老夫子,靠着书里生涩的词句,文章教导,教导什么“好战必亡”,“主不可以怒而兴师”。这样教出来的帝王永远也不会知道战争久经是什么模样,到底有多残酷。 唯有让他亲身经历过血淋淋的战场,用手碰过冰冷的死尸,才真正教他知道,战争到底有多残酷。“血流漂橹”不是书里的夸张形容,而是真正的漫天血海。 朱标听话走了过去。这回知道突辽斥候差不多死透了,他的胆子好歹又大起来,脑子也重新开始运转,又记起李得一平时教的要诀。朱标先伸出刀,拿刀狠扎一刀下去,防止地上这名突辽斥候没死透。 其实这名突辽斥候脑瓜都被李得一砸烂半边,早就没气儿了。 现这名突辽斥候确实没了生气,朱标这才蹲下去,开始翻检尸体。按照李得一教的,先翻外头的口袋,再捏身上的暗袋。 当然了,朱标并未动手拔这名突辽斥候的衣裳。 定北守备团现在富得流油,“连敌军衣裳都要全部拔下来带走”这种干净彻底的打扫战场风格,传承自威北营老兵的优良传统,早已不再施行。 如今在定北县,整个宗安府一府六县的土地都被定北守备团控制。手中控制着大片田地,守备团派大批在户流民,种着一望无际的棉田。每年出产的棉布,足够定北守备团做出气派体面的制式军服。 现在,在定北县,穿守备团军服出门是一种新的流行风气,身份地位的象征。家中若是有子弟在定北守备团服役,换下来的旧军装,就会被这些兵卒送回家中,给家里的弟弟们穿。这是因为定北守备团一年四季都有军装下,每两年就一套崭新的。 甚至有些老爷子,还会故意穿上儿子送回来的旧军装,得意洋洋出门溜达。而且谁家儿子若是一等战兵,领花袖标还有独特样式,更显得与众不同,气势十足。 朱标要搜检的,一是看有无携带爆箭,二是看有没有秘密军情。这两类东西现在突辽国都是稀罕物,极少能现。再就是把兵器带回去,融了作为铁料,临时修补兵器铠甲。因为守备团现在铁矿产量依然吃紧,不得不收集战场上敌人的兵器铠甲。 如今守备团一直在缓慢扩军,前线战兵已经将近五万,在定北县老家还有两万新训兵卒与一万守备兵马。所以新的铁矿虽然一直在出产,但并不太够用。 至于铠甲,突辽斥候为了度,只穿轻便皮甲,一律不穿铁甲。皮甲对守备团来说,暂时无用。定北县还在一直往外卖皮甲哩。 朱标仔细搜检一番,对着李得一摇摇头,示意并未现什么有价值的稀罕东西。 李得一过来重新搜了一遍,对朱标点点头:“不错,搜得挺仔细。就着这死尸的衣裳,把手上的血擦擦。咱走,去前面看看。” 此时,前面的交战已经结束,成大器带着其他骑兵没怎么费力就解决掉了对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