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无罪释放-《感情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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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依法宣告无罪,并向该案提供了吴波家的保姆张琴,杨建设的堂妹杨芳,以及何莹替陈冰作证。
保姆在法庭上,讲述自己遭遇杨建设强暴后,杨建设逼迫她做线人,充当自己的帮凶,暗中监事陈冰,向他提供陈冰的生活起居,并在吴波和陈冰的婚礼上,指使她拐走吴波的女儿,杨建设把吴波的女儿当人质,向吴波索要一百万元等等。
杨芳说,她是杨建设的堂妹,是堂兄杨建设将她从乡下带来的,照理讲,应该替杨建设讨回公道,可是,杨建设的确是一个罪大恶极之人。
为了阻止吴波和陈冰结婚,让自己在吴波的茶杯里投放药物,杨建设打电话通知陈冰前来,致使自己身败名裂。
何莹也将杨建设指使保姆伙同她在吴波的牛奶杯里下药,两人在一起上,被陈冰撞见,差点破坏他们的婚姻经过,如实地说了出来。
王律师还向法庭提供了杨建设刑满释放后,分别在西部国际城,城南小区等地入室盗劫的相关证据。
……
在场参加庭审的群众一片哗然。
大家纷纷谴责杨建设的斑斑劣迹,均认为此人最大恶极,而陈冰既是一个受害者,又是一个不畏强暴、为民除害的女英雄。
众人对她的杀人行为表示理解,并要求法院对她从轻发落,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法院查明,杨建设确实被陈冰在酒中投放了大量的安眠药,在他昏睡之际,将其杀死,但事出有因,完全是因为受到了杨建设的迫害,出于自卫对他进行正当防卫,该案件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法院认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冰故意杀人罪的动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不予认定。
经过十几分钟的休庭,市人民法院廖庭长当庭宣布,被告人陈冰及辩护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和意见,经查其理由确实,本院予以支持。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冰无罪,当庭释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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