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袁承志飞升,倚剑破苍天!-《武道人皇》


    第(2/3)页

    “小宝,相公,你最好了。”想到这里,众女纷纷感动,一个个娇躯靠拢过来,有的给韦小宝捶腿,有的捏肩,更有大胆的,直接送上香吻一枚,韦小宝龙心大悦,一双大手顿时不老实起来,左手在方怡大腿上一阵乱摸,另一只手,则是握在了建宁公主的屁股上,狠狠揉捏了一把,惹得建宁娇呼一声,抛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就在韦小宝小腹处,邪火蹿升起来,准备在众女里,抓住一个扔到房间里就地正法之际,陡然间,鹿鼎界却是发生了惊天之变。

    “轰隆隆隆。”天地轰鸣,苍穹大地摇晃,本来是大晴天,可远方天际,陡然雷云汇集,轰轰作响,八方风云倒卷时,一股恐怖的气势,直冲云霄,滚滚力量冲击天地八方,仿佛在酝酿着什么?

    这一幕变化,足可说成惊天动地,整个鹿鼎界天下,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得清楚明白,百姓们不知所以,可界外之人,以及一些强横的武林高手,却是面色狂变,一个个倒吸口气时,震惊的望去。

    “嘶!这,这是?”扬州城主府,庭院之内,感受到这股波动和雷云的威势,韦小宝陡然一个激灵,整个人霍然起身,向着那鹿鼎山的方向望了过去。苏荃、方怡等女,也是一个个震惊莫名中。

    “这,小宝,这是怎么了?”建宁公主睁大美目,吃惊道。

    “是他?袁承志要破碎虚空,飞升了!”韦小宝面色无比的凝重,死死地朝那鹿鼎山的方向,那片汇集苍空的雷云,盯了过去。

    众女一听居然是袁承志破碎虚空,顿时震惊无比,美目骇然。

    “袁承志,你飞升了,凭你的实力,天劫没问题,但,出了鹿鼎界你要面对的,来自九州大地强者的人劫,不知你能否度过。”同样是在韦小宝的城主府中,另一个清净的别院里,许蒹葭轻轻踏出来,她的美眸之中,带着一股惊讶,望着那天际雷云,轻轻的道。

    “这是鹿鼎界有人突破地煞境?嘶?”扬州城中,另一个府邸之内,正在整理新一批即将推行的法令的一法子,霍然起身,骇然惊叫。这四年来,他在韦小宝麾下,推行法治,身体力行,对与法家治国之道,早已领悟越来越深刻,他的资质本就极好,如今更是在推行法治过程中,修为突飞猛进。精神力早在一年前,便突破为堪比先天第十重地步,现在虽然没到巅峰,但也已经达到了中期。

    可是,哪怕一法子如今修为大进,但面对韦小宝的时候,仍是看不透一丝一毫,甚至在他这里感觉来说,自己的飞快进步,不仅没有拉近和韦小宝之间的距离,反而两人的实力差距,越来越大?

    现在袁承志飞升,他立刻震惊,眼露骇然,嘴里嘀咕道:“这鹿鼎界,还算是蛮夷之地吗?出了一个主角韦小宝也就罢了,这如今还有一个飞升的袁承志?此人实力强横,剑意恢宏,哪怕没有突破之前,面对普通的地煞境,也应该能抵挡一二,如今多年积累,一举爆发,说不定不只突破地煞境初期,而是达到巅峰,甚至中期?嘶,鹿鼎界净出现韦小宝,袁承志这样的人,让我们可怎么活啊!”

    “嘶!这是那剑修,他要突破地煞境?好恐怖的剑意!”不只一法子、许蒹葭、韦小宝这里,鹿鼎界内,其他界外之修也惊道。

    天下瞩目中,所有人众目睽睽之下,只见到,遥远的天际,在那雷云闪电,轰隆隆间,直劈而下的时候,陡然间,在鹿鼎山方向,一道恢宏的金色剑光,冲天而起,那剑光滔天,气势浩大无边。犹如一柄闪耀金芒的神剑,欲要插入苍穹一般,而在那磅礴剑光的周围,还有着无尽的金蛇狂舞,密密麻麻的,仿若游龙一般冲天!

    那巨大剑气的形状,也是弯弯曲曲,形如一条庞大的金蛇一般,这一幕惊天动地,鹿鼎界天下,不管中原,还是海外,所有人面色大变,一个个露出骇然之色,很多武林名宿,望着那剑,一个个身体颤抖,仿佛突然间想到了什么一般,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中。

    “这,金蛇剑气,难道说,是袁承志武碎虚空了?他成功达到这一步了吗?这世上,真有武碎虚空之说?”无数武林高手震撼。

    扬州城中,韦小宝命人大力建造的一个尼姑庵中,独臂尼姑九难一步步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徒弟阿琪,在三年前,阿琪一个人来到扬州城,找到了九难之后,便再也没有离开,在尼姑庵里带发修行。此际跟着九难踏出,她的眼中露出震惊之色,仰望天际的剑。

    “是你?你,真的成功了,可,就要离开这世界了吗?你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九难身体颤抖,手里握着三柄金色的小剑,流着泪,抬头望天穹,开口之时,她的语气中带着一股自豪。

    “师傅,你,你怎么哭了?”阿琪见到师傅哭,马上关心道。

    九难却不管不顾,不理自家徒弟,只是一个人,呜呜哭泣中。

    却见那边厢,遥远的天空边际,那恐怖雷云,轰然与巨大剑气碰撞,轰隆隆间,闪电霹雳,金蛇狂舞,似要逆乱了苍穹,一股浩大无边的气势,回荡八方,让风云倒卷,紧接着有一声长啸回响。

    “天地大,纵横沧海一声笑,今当倚剑破苍天!”随着一声大喝传开,袁承志的身影,持着一柄金蛇剑,冲天而起,杀上云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