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杀父之仇-《童养媳的春天》
第(2/3)页
“皇上好记性,王宝林正是家妹。”王卫平答道。
王宝林,闺名王卫媛,王卫川一母同胞的亲妹妹,王卫平同父兄母的继妹,可不就是家妹?
至元帝又问了许多问题,王卫平毕应对得体,深得皇帝赏识。
当晚,于家就命人进宫见了皇后娘娘,建议由她进言提升王宝林的份位。
隔了几天,果然传出消息,王宝林晋位宝华夫人。
于家特意在第一时间将这这消息告诉了王卫平,王卫平托王家的另一位嫁到于家的姑奶奶给王宝华送了三千两银子。
王家嫁到于家的另一位姑奶奶是王卫平的姑母,嫁的是于承相的堂弟于同佥。
于同佥任职于枢密院,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这个职务接近于王菁后世的军.委.副.主.席。
于家权倾朝野,地位无人能撼。
再诸如,此次负责主考的礼部侍郎,乃于承相的门生。
凡及第的考生,皆主考的门生。
于承相门生故吏,遍布朝野。
若不是因为这种姻亲关系,余氏在想着检举赵家的时候也不会一下子就想到了于承相的儿子于正昌,也不会那么有把握于家会提拔王正川。
要不然王正川也不会在雪中被饿狼吃掉。
余氏更不会被活活气死。
万事有因才有果。
然而,有些人是不相信因果的,比如王卫川的遗霜姜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