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一章 留一条通道-《召唤七龙珠》


    第(1/3)页

    “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吴空道。

    略一沉吟,笑眯眯道:“不如就是你多年来积累下来的所有永生液吧。”

    “什么?不可能!!”亘源大怒,急得想跳脚。

    吴空一声冷笑:“你这么多年来,赚到的永生液,不可能全部都只积攒下来用于积累,肯定在别处地方消耗了许多吧?积累的只是少量而已,是余数,这么一丁点永生液,跟整个永生十八域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对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如果本尊不是现在想要走了,又不太舍得摧毁这永生十八域,那本尊还不想卖呢。你现在赚大了,还不赶紧把所有永生液都交出?”

    话到一半,那亘源就又跳脚起来,大声道:“不可能,把所有永生液都交出,太夸张了。”

    “唉,真不肯给吗?那就算了,不给就不要,本尊直接出手将这永生十八域彻底给摧毁掉好了,就算让自己手下伤心可惜,那也无所谓了,以后再好好刷一波忠诚度就可以。反倒是你……对了,本尊还记得,当初说要与你一战,结果你拿着整个永生十八域的安危来耍赖,是吧?逼得本尊不敢全力动手。那现在,本尊不怕永生十八域被摧毁掉了,那你出剑吧,把镇盟神鼎本体取出来也行,吾与你全力一战,看看这些年你有没有长进。”吴空右手虚抓,那把巨大的永生神剑就落于手中,绽放出惊人的强芒。

    “且慢!!”亘源大是着急,手一挥,镇盟神鼎本体飞来,释放着彩光将祂团团护住。

    祂不想与吴空一战,但是,却担心吴空趁机以假作真,直接对祂动手,一剑将祂斩成两半,那可就吃亏了。

    “吴空陛下且听本尊一言。这永生十八域你想转卖给吾,这是好事,吾心甚喜。然而,永生十八域表面风光,实际上已临近末年,不知能存续多久,以吾所有永生液换取这永生十八域的掌控权与开发权,未免有些吃亏,况且当初这永生十八域的的确确就是吾之物……”那亘源还想劝说吴空。

    吴空却挥挥手:“好了好了,不用多说了,本尊现在不想卖了,这永生十八域,正如你所说,已临近末年,不知还能存续多久,既如此,打烂了也不心疼。所以就这样子吧,来来来,本尊现在对出售这永生十八域不感兴趣,但对于与你一战,却极感兴趣。毕竟这十八域中的种种资源已不足以令我有大步提升的机会,但与你这样的盖代强者一战,却是极有助益,相比之下,毁掉永生八域为代价而获得一次与你在这种环境下酣畅淋漓一战不需受外界的黑潮兽打扰什么的,这更有好处。”

    亘源无语。

    正转动着心思准备劝说吴空,可是,吴空真的是一剑就狠狠斩劈过来。

    次元崩裂……不是被剑斩裂的,剑过处的次元时空,会被切斩得光滑平整,不管是一次元二次元三四五六次元还是七次元。但现在,次元时空主动崩裂,是这虚空冥冥之中的意志,自动避开吴空的剑锋,不敢与之相抗。

    即便这里的天地意志已经消失,已经转世成为亘源,残存下来的天地意志应该也已化散了,现在没有新的天地意志重凝,但冥冥之中,虚空自会本能地避开吴空的这剑,可见其威力之强之恐怖。

    亘源不敢掉心轻心,匆忙将浩瀚的精神意志希望信念等等,都汇入镇盟神鼎之中,同时引来虚空中无形的因果,交错成网护持于身前。想斩破这因果网,就相当于要斩破永生十八域。

    然而,吴空没有丝毫迟疑,没有丝毫犹豫,剑光斩落。

    诡异的是,那被亘源引来的因果之力构成的屏障,居然自动散开了,散开了近半。

    不是吴空控制的,而是永生十八域的虚空星空都在畏惧吴空这一剑,所以自动散开。

    一剑落,彼方大域,直接被斩成两半,绵延不知多少京兆亿个大千距,而有一些虚空因果避开,所以没受吴空这一剑之威。

    再然后,剑光扫到那镇盟神鼎上,在鼎体留下一道长约三厘米宽约一毫米深达三点五毫米的剑痕。

    “这是……”亘源身形被撞得倒飞,那鼎坠落下来砸在祂身上与祂一同倒飞,发出剧烈,鼎体留下一道清晰的剑痕。

    “吴空这混蛋,竟比当年一战又提升了那么多?明明已经是永生三境一段颠峰了,这样的极境强者,在没有突破到永生三境二段时,居然还能继续变强,仿佛没有止境没有停步?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亘源有些不敢置信。

    吴空的实力,已经远远超出永生三境一段应该能融纳的程度。

    别看只是在镇盟神鼎上留下浅痕,但若是斩在别处,倾力一击,很可能轻易将整个永生十八域切成两半,比起当初一掌灭碎永生古域旧址的无数次元时空通道,强大何止一倍?

    实力越强越难提升,到这个境界,增强亿万分之一,增强那么一丝都极困难。比如凡人宇宙国度中的富豪,拥有数百万万亿京兆的宇宙币,财富要翻增一成乃至翻增百分之一,都极困难了,往往是传承许多代,家族称霸积累许久才能提升上去,而且还要不断计算消耗,财富不倒退就不错了。若没有惊天大机缘,不可能财富翻倍。

    然而,吴空这种动不动就实力翻增几倍,实在是让亘源难以想象。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