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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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只属于公安系统、对着广场西北角的监控摄像头都完整拍摄下李浩被杀的整个过程。

    李浩那天穿着件红色格子半袖上衣,在满广场都已经换上秋装的人群中很突兀,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一开始在广场上四处乱转,下过两次手偷东西,然后他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尾随一名女子奔着西北角而去,然后隐藏在报刊亭后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电话应该就是打给程攻的,持续时间不长,但李浩挂断电话之后并没有听从程攻的劝阻,远离危险人物,而是从报刊亭买了份报纸,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接近那名女子reads;。

    那女子对李浩的行为一无所知,坐在不远处,低着头用一把小刀在削苹果皮。直到一个苹果削完,才抬起头来。

    偷东西,李浩不够专业,盯梢,他更业余。来来回回在女人眼前晃来晃去,对方想不注意都难,而那个女人似乎认识李浩,在抬头看到李浩正脸时突然站了起来,拎起刚买来的水果扔进不远处垃圾桶,向广场外走去。

    李浩跟上,随后那个女人放慢了脚步,在行至人较少的角落后,返身冲向李浩,短短十几秒之后,女人将李浩推放在长椅上,转身迅速跑离现场。

    遗憾的是,因为摄像头像素过低,警方根本无法提取到女人清晰的正脸。

    凶手杀死李浩,可能是因为李浩认识她,从某种程度上将她与佘欣悦被害者联系了起来,所以李浩不得不死,即使在光天化日下动手,她也没有丝毫顾忌。但是她杀害其他的动机警方至今也没有找到。

    从佘欣悦家翻出的银行卡,分别使用不同姓名注册的,每张上有数万到数十万人民币不等,有的甚至存了多年从未动用过,换句话说,凶手根本不缺钱,杀人动机不可能是谋财害命。

    十位可能的被害者,来自四面八方,同时得罪凶手一个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一般的仇杀犯罪,凶手很可能会因为泄愤需要对死者的尸体尽可能多地破坏,会留下完全不必要的死后伤痕,但是就警方现在找到的几具尸体来看,凶手杀人手段相对温和,因仇杀人的可能基本可以排除。

    情杀就更不可能了。远的不谈,就叶明烯来说,郭宝玉那样的人渣除了眼瞎的,谁能对他付出真心?佘欣悦独身主义的态度从来不加掩饰,她的同事全知道,这样的两个人,怎么会欠下情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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