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秀满仔细的谈论了一下细节之后,李景元直接在李秀满准备好的一份意向性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算是给这件事情下了一个结论,只要在李秀满回去之后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不出现什么问题,那么这份合同就会正式的生效。
按照合同上所写的,李景元在注入资金之后,将会持有s.m总共四成股份,加上李秀满稀释之后的两成,一共六成的股份完全可以决定政策了。公司的具体管理还是由李秀满来做,李景元在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管理,不过李景元还是有建议权的。
合同里还有一些附加的细节,李景元把自己的一些想法都写了进去,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虽然这些条款要等李景元正式成为第一股东之后才会开始实行,不过他一点都不担心这些条款到底能不能获得公司员工的认可。
在条款里,李景元首先考虑到的就是艺人的合同问题。在他看来,现在s.m的合同确实是有点过分了,艺人们的收入只是他们出演费的十分之一左右,要是这么一直下去的话,一定会出大问题的。在他的记忆里,前世的s.m就没有因为这个少打官司,而且都基本上是败诉的一方,为了防止这个情况再次出现,李景元首先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相对的解决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提高艺人分成,把原来的十分之一提高到四成左右就差不多了,这个分成方式,既能满足艺人们,也能支持s.m的足够开销了,因为有了李景元的加入,能够省下来不少的以前用来拉关系的费用,李景元这些年可不是白过的,他凭借着自己的超前记忆已经赚了足够的钱,而且也有一张大大的关系网,另外他还有身后的李家的关系网也可以借用。(李秀满属于远房的旁支,李景元是宗家嫡孙,身份差太远。)
在合同条款里,李景元还加大了对练习生方面的投入,不过这些投入的方式就要稍微温和一点了。李景元也知道,公司的练习生们都是年纪很小的娃娃们,如果突然把很好的条件放到他们身上的话,说不定会出反效果,反而会让孩子们变得不思进取,所以他把这些投入换成了奖励。
在这些奖励里面,包括了旅游,假期,食品,甚至还有一些隐藏奖励比如mv的角色等等,李景元相信,在公布之后,一定会给公司的练习生们带来更大的动力的。
说到练习生,李景元又想起来以后少女时代的那个活力素少女,也就是自己家族里的远房小妹,大名鼎鼎的李顺奎了。
“秀满叔,要不你去把顺奎也弄回来吧?”
“那个丫头?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不过她一直都不来啊,还不是我那个大哥,他也开了一个小公司,现在顺奎就在他的公司里练习呢,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
“……,还有这么回事啊?那还是我来处理吧,顺奎丫头的工作交给我了,不过我还是建议秀满叔你去做做工作,争取把那个公司也合并过来吧。”李景元经过提醒,也想起来了,原来的sunny就是最后一个加入少女时代的成员,之前就是一直在另外的公司里练习,要不是因为那个公司经营不善的话,她还不会来呢。不过现在既然知道了这个公司其实就是李秀满的亲哥哥开的,那么就好办了。不管是因为李秀满看不上,还是因为他哥哥要自己单干,碰到李景元这个有钱又有家族身份的家伙,这些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