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羚牛-《血色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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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牛一双牛眼中满是戒备之色,鼻孔中不断的呼出热气,有些焦躁的原地跺着前蹄,不时的甩动着硕大的头颅。
熟悉动物习性的人都知道,这是动物出于自卫,又或者即将暴走的征兆。
杨峰六人一时也有些拿不准了,他们知道牛背梁一带是羚牛的活动区域,没想到竟然这么点背的遇到了一头独牛,还是危险性较大的公牛,又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这就难办了,如果没有威胁到他们的生命,主动射杀羚牛肯定是不可取的如果是在国外当然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六个人不动枪都可以分分钟解决了这头野兽。
转身逃跑?
两条腿的跑得过四条腿?何况还负重数十公斤!
操刀子给这家伙放点血让它知难而退?
这是羚牛,是野兽!鲜血只会让它兽性大发!何况,冬月里的羚牛通常都是群居生物!
杀了眼前这头,它临死前的哀鸣足够吸引来数十上百头羚牛!这一片地区可是羚牛的天下!
依照羚牛群体行动时的规律来看,羚牛的集体意识是非常强烈的!
杀又不能杀,跑又不能跑,这、这就有点尴尬了。
难道让翰林这个能抗能打的大汉先上去撑一会被羚牛虐个半死,其余人再出来灭了那头羚牛,然后集体疯狂行进穿过这片羚牛活动的区域?
这得脑子多秀逗才能想出来这坑翰林的方法啊?没看到翰林都在瞪着你了吗?
这不是常规方法,这是吃饱了撑的脑子秀逗的人才会这么干的,应该是有自虐倾向吧。
问题是,常规方法好像解决不了问题呐?
而且,这都羚牛貌似已经发现了杨峰等人,并且做出了自卫的举动
任谁突然在丛林中十米不到的距离遇到了隐伏在暗处的可疑份子,都会下意识的当作敌人对待。
这是一种本能,无关的区别,只是生命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反应。
怎么办,就算干掉了这个家伙,黑灯瞎火的在秦岭里也不能快速的前进呐。
杨峰看不到羚牛的具体情况,但是从它陡然间停滞身躯以及不安的动作,杨峰也知道这头羚牛发现他们了。
因为这里不仅有蒿草的味道,羚牛还闻到了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味道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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