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各位的标准-《穿到七十年代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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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刚学会骑自行车摔的挺惨,他碰上了我这情况,就背我去医务室把我放那,我以为这人帮忙完就回去了呗,还没来得及感谢呢,没想到他又回来了。

    等他跑的满头大汗再返回时,手里攥着两颗水果糖,说是怕我消毒包扎太疼,吃了就能忘了分散注意力……

    打那之后我就注意他了,后来他成了我哥的手下,也去过我家几次,赶上家没啥人的时候,他会憨笑着说要给我和我哥露一手,做几个家乡菜。

    因为他爱做菜,基本上次次不落的,去我家就做饭,而我哥一派大爷样儿的等着。我就觉得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差别。

    他不光做菜好,手也巧。会用弹壳组装一个小坦克送我哥当礼物,总之零七八碎的东西他都能废物利用。

    还会泡他家不知道哪个祖宗传下来的药酒,看到我爸老寒腿疼的厉害,当时没说啥,回去就开始琢磨那药方去了。

    后来听我哥说,他攒了几个月的津贴买的配方需要的药材还有酒,给我爸送去却只字未提他因为攒钱买这些,烟都不抽了。

    除了给他老家寄钱是没办法的事,剩下他能省就省。”叶伯亭平静的诉说着,她觉得屈磊这样的,很适合他。

    刘芸:“没啥挫折波折的啊?我还以为能听到婉转地、凄美地爱情故事呢。”

    “他身上的特质正是你所欣赏地,而其他多余的优点或缺点,你都不太在意,这样就刚刚好。”夏天脑袋缩在大衣里一针见血。

    “哎!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就是长这么大,见到像我哥那样大爷样儿的倒是挺多,等屈磊一出现,我就觉得这样的踏实。”叶伯亭无知无觉的继续黑她哥,捧着一位踩着另一位地。

    “看来你来当兵不是冲什么文艺兵还是医疗兵啊?你这是跟随着人家身影来的吧?难怪一去食堂吃饭,一有男兵出现时,你就两眼冒绿光地四处撒摸。”又一个侦探-刘芸。

    “我想当兵,想靠着自己的能力去当兵。无论是小兵还是以后能有点成就,我都想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前行。

    至于来这个团,我承认,我只是想在当个普通的士兵时,还能离他近一点儿,多相处一些。”

    夏天很是不想掏出手来挨冻,但也没放弃,用脚踢踢刘芸:

    “到你了!敞亮地,没有实质的就说说想找啥样地,别磨叽,怪老冷地,谈透了咱好回去。”

    咳咳:“我没那个他,也没人可谈。夏天,我就干脆利索地,跟你说下我眼中比较喜欢长啥样的吧?

    就那天八个幌饭店,跟在咱团长旁边那位,就长那样地我就打心眼里喜欢。”

    叶伯亭:“谁啊?哪样的啊?”

    夏天……

    这孩子咋这么肤浅呢,这就是说喜欢帅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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