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章-《盛唐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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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安觉得,既然这些铁矿资源处在姜姓部落的地盘上,那么,自然要让他们分一杯羹才是,如此,才更加有利于铁矿资源的正常开采,若是不分给当地人利益,那矿产开采的时候,指不定会惹出什么事儿,大唐各个地区的铁矿,之所以开采的非常顺利,产量非常的高,质量非常的可靠,就是因为这些铁矿,都是当地的大族们在负责开采和运营,当地大族都是能够获得巨大利益的,而这些人在当地的话语权都比较大,让他们获得了利益,那他们自然会非常努力认真的经营,若是铁矿资源让外来人开采,他们只是负责干活,拿很低的酬劳,那么,大族们就会不满,工作积极性就会不高,甚至会利用自己的话语权,鼓动当地的苦力闹事,对正在开采的铁矿场进行破坏,甚至引发非常严重的械斗。

    古往今来,因为开采矿产资源而进行械斗的事情,那是非常普遍的,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发生,就算是文明的后世,那也是经常出现的,只不过规模较小罢了,但肯定是存在的。

    大明朝戚家军的主要兵力来源,就是开采矿产的外地旷工,还有矿场附近的大族势力,他们为了争夺一座据说有宝贝的山头,进行了大规模的持续械斗,打的可谓是难解难分,最后矿山也没有开成,大家都去当兵了,由此可见外人去大族地盘开采矿产资源是多么的困难,简直就是寸步难行,就算手续齐全,有朝廷在后面撑腰都没有用,当地的大族可不管有没有朝廷的文书,只要矿产资源在自己的地盘上,那就是自己家的资源,外来想要来自家的地盘开采资源,不脱层皮门都没有。

    也就是说,外来人想要开采本地的资源,必须给本地人足够的利益,至少也应该是联合开采才行,这样才能让本地人心理平衡,否则,本地人会非常的不高兴,本地的大族更是会动员自己的族人去闹事,让外来的人损失惨重,甚至是血本无归。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当地的大族是不是刁民,暂且还不好评论,因为不同人的认知是不同的,在外来矿主的眼里,自己已经取得了朝廷的认可,获得了当地的矿场,如此,这个矿场自然是属于自己才对,当地人没有道理跑来闹事儿。

    但当地人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会觉得,自己祖祖辈辈都居住在这里,当地的一草一木都是当地人的,朝廷一纸文书就把自己地盘的矿场让给了外来人,这是一种公然的掠夺行为,是强盗行径,而因为朝廷的强势,当地人自然不敢反叛朝廷,但给外来人捣乱添堵,那还是没啥问题的,你不是在我地盘上开矿场么,行啊!我没事就给你捣乱一下。

    实力不强的只是捣乱一下,而实力强大的直接调集族人去械斗,而且,还是长期不间断的泄露,这会给外来的矿主造成极大的麻烦,很多时候不得不有所妥协,拿出一部分利益分给当地的大族,然后,这些外来的人,才能够顺利的获得资源。

    当地的大族到底会不会捣乱,这取决于多个因素,一个就是当地人的实力和性格如何,二是外来的人实力如何,三是朝廷的支持力度,这些综合因素决定了当地人捣乱的程度。

    太软弱的人,是不适合去外地创业的,不仅是开矿,哪怕只是租个鱼塘养鱼,那也是不行的,后世就有这样的先例,一个很普通的人,去外地租了个水塘子,并雇佣几个当地人为自己养鱼,租水塘和买鱼苗,耗费了不少钱财,但等到鱼苗终于长成大鱼的时候,当地人直接联合起来到鱼塘里进行哄抢,把水塘内的大鱼都给抢走了,养鱼人欲哭无泪,自己的本钱全都赔光了,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

    养鱼是如此,养花种植果树等投资行为,也是同样的道理,很有可能一个不小心就被当地人给抢了,而且,往往都是自己刚有收获的时候被抢,心里那叫一个恨啊!

    在很多时候,就算你有再多的理由,当地人也不吃你那一套,他们认定本地的东西都属于本地人,外人无权插手,就算是有朝廷的手续,那也是不行的,他们没有能力和胆量直接挑战朝廷,但对付外来的投资者,那还是有很多办法的,随便捣乱一下,就够外来投资着喝一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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