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民冤如山-《晋末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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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豹见势,大喝一声:“大胆!此等刁民,竟敢对将军如此无礼,拖下去砍了!”场边兵丁立时上前,刀枪并举,杀气腾腾。又奔上来四个虎狼之卒,二话不说,准备架起石老汉夫妇便要拖走。
在场一众邻居,又急又怕。却被扑面而来的杀气震慑住,皆是不敢作声。一双双又急又怒的眼睛,都看向高岳来。
“都滚下去!”
高岳暴喝一声,士卒们都是一愣,便忙不迭的低头退了下去。
“被打了一巴掌,你们就觉得受不了。那么人家好端端的一条性命被糟蹋掉,尔等怎么无动于衷?”
高岳急促的来回走动,把汗湿的手掌紧紧捏成拳头,仍然克制不住心中滔天怒火,这怒火烧的他眼前发红,阵阵杀意如光似电,从圆睁的双目中疾射而出。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前世之时。岳飞部下军队,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才会如臂指使,骁勇善战,使金人哀叹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语。
虽然岳家军只是口头的称呼,并不是一个编制;但是恰恰可以反映出,岳飞麾下之军,与当时包括敌我双方在内的各支军队相比,都具有鲜明的特点。
而最大的特点,便是近乎严苛的训练和极其严明的军纪。严苛的训练,容后再表暂时不提,但以严明军纪而著称于史,那可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
岳飞的部众原先大多是四方亡命、啸聚江湖、嗜杀之徒,或是百战余生,沙场锤炼,杀人如麻的冷酷老卒。之所以能“奉令承教,无敢违戾”,主要是靠着严明的军纪以及刀斧棍棒之威。
对于部属们的管教,凡涉及军纪的事,岳飞一律采用严格要求,严肃处理。既使强取民间一钱一物,也要重罚不赦。
岳飞以严格的军法约束其官兵,“行师用众,秋毫无犯。有践民稼,伤农功,市物售直不如民欲之类,其死不贷”,甚至晓谕全军“取人一钱者,必斩”!
“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循”有一个士兵擅自拿了老百姓家里一缕麻来束缚刍草,岳飞追查盘问之后,立即将他斩首。
有一次民居失火,岳家军重将、王贵手下的一个士兵乘机盗取民家的芦筏,岳飞偶然发现后,立即处斩了那个士兵,并且责打王贵一百军棍。
岳家军有一个士兵曾经在湖口县人项某那里购买薪柴,项某“爱其不扰”,很是敬重喜爱这些军人不扰民,自愿少收两文钱,但那个士兵却坚决不肯,他说:“吾岂可以二钱易吾首领耶?”。我怎么可能为了这么区区两文钱,就把自己的首级换卖掉?
什么意思呢,不给钱却拿百姓的东西,这便是夺取,犯了军纪,一旦被岳飞知晓,除了杀头没有二话。
岳家军将士行军经过乡村,一般都露宿在村民家门外,百姓开门接纳,兵士也不敢进屋。早晨,军队启程之后,村民家屋外堆放的草苇依然如旧而不乱。
又且,南宋诸将中,唯有岳飞坚持一妻,夫妻相敬如宾,且从不去青楼纵欲。他能够以近乎严苛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才能够劝勉戒谕全军,使得众人为之敬佩,甘愿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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