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三寸金莲-《名门嫡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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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夫人听到之后,嘴角急剧地抽搐了一下子,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王清讲的是某国小地方,他们那里以长脖子为美。于是就在女孩子小小的年纪,在脖子上套环,一点点把脖子撑长了,以至于到了后来,要是拿下那些环的话,那些女人据说就活不下来。
柴夫人一点也不明白他们的审美观。在她看来,人又不是长颈鹿,要那么长的脖子做什么?当然那些本地人,就一直认为长脖子的女人才算是美,看脖子短,就感觉不美。同理,柴夫人也看不上长脖子的女人,感觉怪怪的,这就是审美观的不同。
突然间,柴夫人明白了王清讲话的含义,一旦大家都很认同裹成小脚是美女的特质,那么裹小脚就成了大势了,她惊叫了一声:“原来真的有可能。”
王清微微点头,“就如同前朝那些名妓,她们可以长得不美,但是一定腹中有诗书。”也就是说前朝的名妓可以不是美人,但一定是个大才女。不过王清一想到前朝的妆容,就无语了,这奇葩的审美观也竟然大行其道,把眉毛剃了,化成又粗又黑的眉毛,简直就是很怪的事。
“而且她们的妆容也是够古怪的,怎么感觉有种见到鬼一般的感觉。”王清在后来看惯了所谓的裸妆,在看看把脸涂得雪白,化成樱桃小嘴的妆容,事实是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柴夫人这时候正色起来,她现在再回过头看看自己曾经认为美的妆容,的确也是有种怪异感。的确有种一旦成为一种潮流,那么不美也成了美了。另外前朝以胖为美,那么就是赵飞燕重生在唐朝,绝对也不是美人,同理杨贵妃到了以瘦为美的地方,那也成不了美人了。
要是裹小脚成了潮流,柴夫人刚想到这里,就听王清说:“而且这脚越小越好,成为三寸金莲,甚至更小。”柴夫人眼睛睁得很大,这太稀奇了,三寸,就很小了,还要小。柴夫人跷起自己的脚,要是三寸的话,要砍多大一块去,想到这里她是不寒而栗了。
“那这个人还有法走路吗?”柴夫人思索了片刻,终于问出自己的问题,“走是能走,但是绝对走不快,而且真的是要走的话,最好有人扶着。”王清想起来即使到了民国时候,还是有位学贯古今的姓辜的有名人物,在全民放足的时候,也念念不忘宣扬三寸金莲的好处。
其实他完全忽略了女人在裹脚中所受到的伤害,要是能让他自己亲自裹脚,在冒着脚都有可能烂了的情况下,在裹成小脚之后,然后十几年战火纷飞中辗转逃命,还依旧对三寸金莲痴心不改的话,王清就服了。
柴夫人已经在王清的启发下,yy一番三寸金莲之后,猛的打了个寒颤。“要是裹成三寸金莲的话,那么应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吧?一直要延续很多年,那要遭多大的罪才能成,把女人不当做是人吧?”
王清把真相又揭露了一点,“不只是裹,还要把除了大拇指之外的脚趾都扭到了脚心处,简直就作孽啊。”其实三寸金莲的小脚要是剥开裹脚布,就是畸形,根本就让人无法直视,那简直就不是人的脚。洗一次脚要花很长的时间,要是不裹好的话,都没法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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