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6章 大宋新户籍制度-《大宋第一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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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户,占田400亩以上,大都为大地主;
二等户,占田150-400亩之间,中等地主;
三等户,占田50-150之间,小地主和自耕农中的富裕农民;
四等户,占田30-50亩,自耕农(大都可以自给自足);
五等户,占田小于30亩,半自耕农。
而乡村客户,则是那些没有土地,过着“佃人之田,居人之地。”其实主要是根据不动产的多少来区分主户和客户的,同时根据宋朝的律法一二等为上户(富农),三等为中户(中农),四五等为下户(贫农)。
“好了就按照这个颁布执行吧,以后要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但是也不要限制在地域的范围内。”赵匡胤说道。
“敢问陛下,不限制在地域范围内,是什么意思,臣等不解,还请陛下示下?”苗训没有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很好理解,朕的意思是你本来在吴越居住,但是你来到了汴京居住一年并且有自己的职业的话,那么他就可以成为汴京的户籍了,就是这个意思。”
赵匡胤的头脑还真的灵活,这个可以让人员流动快一点,并且鼓励人员的流动,这样可以繁荣经济,和以前的朝代相比较那真的是好多了。
“陛下声明,那我们就按照这个颁布旨意,让天下实行了?”苗训一听也没有什么意见,这也是一个号现象。
“去吧,最近你多费心了,对了责成刑部审理赵普一案,务必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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