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明府-《大纯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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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日如血,赤色余晖洒满了长安的大地,映着的,是一片片枫红颜色。

    朱门高墙上,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明府

    这是如今长安城的八大世家之一,明家的宅子。

    也是唯二,将宅子修在外城的八大家府宅之一。

    此时明逸清正在墙根底下溜达着

    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作为明家的嫡长子,本来应是前呼后拥的,但很显然,他并没有这样的条件。

    他身上的衣袍虽不显破旧,但那黑布已然有些发白,手上不像其他贵族子弟那般带着各种各样的装饰,腰间,只有一块小小的玉佩。

    还是他娘去世那年留给他的。

    这年头信玉,信得很深,几乎每家每户,只要有条件,都会给孩子留一个。

    玉养人,也养心。

    可现在明逸清却是暴躁的很

    在临近仆役住地的后院走来走去,走去走来。

    时不时气急了,还会死命往墙上打一拳,发泄自己的怒火,跟疯子似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用力的甩了甩手,好像把拳锋上那点鲜血甩掉,就能甩掉自己的烦恼。

    明逸清很气愤。

    他扪心自问,自己是个老实人,是个有点善良的人,也是个有良心的人,可为什么这样的自己会受到那样的侮辱?

    为什么他们都相信那种无稽之谈?

    简直不敢相信!

    两手拄在墙壁上,用力咬了咬牙,摇了摇头,有些散乱的发髻被甩得‘啪啪’轻响。

    满脸通红。

    从半个月前,长安就开始传那件事了。

    大街小巷都在说,他明大少爷,喜欢养娈童,有龙阳之好。

    也许放到现代,这只是一种玩笑话。

    不就是基佬么,这年头观念开放,恋爱自由,你喜欢什么人是你的事情,别人不应当也没资格去管。

    可在古代,除了那些真正是当世龙阳君的人之外,在一个大家族里,任何性格足够刚烈之人都不会忍受这样的传言,更有甚者,甚至会自杀以示清白。

    因为这不但代表着名誉受损,还代表着听到这些传闻的家族不可能把孩子嫁给他。

    此时的唐朝还不像后世富贵人家那般腐烂的发臭,大部分大家族都很重视孩子在伦理观念方面的教育,被要求与妻子相待如宾,妾嫔可宠但不可重,也不可染上如豢养娈童这般的习惯。

    当然,如果你只是个家族中的寄生蛆虫,那不管你如何去做,家族也不会管太多。

    家族只重视有价值的人。

    而现在,作为明家嫡长子,明逸清被传出有龙阳之癖的怪好。

    这意味着什么?

    名声狼藉?

    不!

    是无后。

    和太监一样。

    作为一个耻辱被锁在家中,一个人过一辈子。

    是个有种的男人就不会接受。

    可偏偏..

    呵,他们有所谓的证据。

    什么证据呢?

    人证。

    没错,人证!

    那个揭发他是有龙阳之好的人正是他半个多月前,因为看着觉得太可怜,从街上买下来的一个小乞丐。

    不过,估计如果不是那些人的话,这小乞丐也没胆子如此污蔑他。

    哪些人?

    他弟弟的娘家人。

    明家六兄弟,他排老大,今年十一岁。

    而他的二弟,十岁。

    剩下的几个弟弟,没有超过四岁的。

    他这个老大,是他二弟争夺家主之位的最大对手。

    不过还好,他这个对手,对他二弟来说很弱,非常弱小。

    没有娘家人支持的一个孩子,除非真的足够出色,否则如何能入得家族法眼?

    但是很可惜,他除了修炼之外,别的也就那么回事了。

    即使是修炼,也只是比别人稍微强一点罢了。

    而他二弟的娘家家族,是正一品,紫金太保,安重喜所在的安家,又怎么会把他这个小屁孩子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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