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边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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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人类一样,普通人够脆弱吧?但若是某些强大的变异兽想要屠杀人类的时候,第一时间跳出来阻止的永远都是人类中的强者。
黄奕没有他们那么傻,将背上的骨刀丢到戒指里面,身上白色的长袍也丢到戒指里面,只穿一身黑色的紧身衣,手持两把匕首就消失在了原地。
冲到丧尸群中四处游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匕首一挑就刺穿丧尸的脑袋将能量结晶挑出丢到戒指里面,这些可都是钱,不能浪费。
传说中末世之处的时候,丧尸脑袋里面出产能量结晶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一,事实是现在也是这样,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忽视一个时间问题,这里的丧尸,都活了好几年了,这个几率来了个对调,没有能量结晶的只有百分之一。
黄奕觉得自己是贱皮子,明明一拳就能崩碎数十数百只丧尸的,自己偏偏要用这种偷袭的方式,而且还偷袭得很开心,好似回到了老包训练他的时候一样,随手丢到危险的地方,用自己的方式,用最小的代价活下来,还得取得最大的好处。
这里数百万丧尸里面的强者不要太少,黄奕估计王级的都有好几个,那种存在招惹不起,当然人家也没有兴趣跟他们这样的蚂蚁计较,而黄奕这种猥琐的猎杀丧尸举动也没有引起一些强大的丧尸注意,所以他杀得很开心。
武无敌他们就倒霉了,被同级的几个丧尸追着到处跑,场面越闹越大,早晚有更强的看不下去出来和他们谈心的,黄奕等着看他们的笑话。
如果把这里比喻成游戏中的一个公共副本的话,那么跑来这里杀怪练级掉宝的人就不止黄奕他们几个了,他们之前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这里,在他们和丧尸跳舞的时候,零零星星的也有人来到这里加入了猎杀丧尸的行动。
游走在丧尸群里面的黄奕就看到了一个臭屁的家伙是怎么死的,他一身金甲,手持一张黄金长弓,站住远处玩阻击的把戏,往往一箭能杀死不少丧尸,可自大的家伙都没有好下场,忽略了自己的脚下,一头长满银色鳞片,直径五米左右的蚯蚓从他脚下出现一口就将他给吞了,死都没有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他以为这里只有丧尸,殊不知这种地方怎么可能只有丧尸这种东西存在。
意外的,黄奕还看到了鬼也来到了这里,这点没有让黄奕觉得意外,他若是不能来到这里的话就不配拥有鬼这个称号。
那家伙杀丧尸才叫一个牛叉,身边飘荡这飘带一样的灰色雾气,但凡沾染上灰色雾气的丧尸,身上都莫名其妙的从体内生长出无数骨刺把自己刺穿成为一具千疮百孔的尸体,场面太惊悚了,那才是真正的在丧尸群中闲庭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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