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魅魔的魅力-《血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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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林枫现在看的是口干舌燥,满脸火热,天哪,不带这么折腾人的。

    林枫眼睛瞪的通圆,嘴巴张的老大,像个呆子似的直流口水。

    典型的目瞪口呆。

    他那双眼睛就不知道该往哪边放,忽上忽下飘忽不定,眼睛里满是火焰,脸庞红的像搽了粉。

    什么看地上?那也是男人干的事?

    不知不觉,林枫的身体就自然而然的起了反应,竖起了同他那小小的身躯绝对不相称的一杆大旗。

    魅魔伽美什对林枫现在的反应很满意,她笑颜如花,杏眼含春,瞟一眼林枫,似娇带俏,带着万种的风情。

    作为地狱之中最聪明的魔鬼之一,魅魔伽美什深知自己现在的目标,征服面前的这个小男人。

    不管任何生物,只要他还有情(和谐)欲,对自己有**,魅魔伽美什就有办法让他服服帖帖!

    可能这个过程可能有些漫长,但是魅魔伽美什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降服面前的这个小子,同她尊贵的老祖宗一样,成为最伟大的世界神的降服者。

    就像她老祖宗所教导的一样,男人征服世界,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

    男人喜欢用征服的**来彰显自己的魅力,女人都喜欢有魅力的男人,男人会为了让女人的目光驻足而尽全力去征服,征服自己,征服世界,进而征服她们。

    对女人而言,征服男人比征服世界重要,女人天生就喜欢那些征服欲强或是在某种程度上征服了世界的男人。

    在她们的人生字典中,认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有男人的气概,只有这样的男人她们才会甘愿以身相许!

    每一个魅魔都很聪明。

    而聪明的魅魔只负责征服最强的男人,比如她的那个伟大的祖先阿斯摩蒂尔斯,那个征服了地狱世界的男人。

    林枫身边响起一连串咯咯的娇笑声,音质细腻柔媚,简直令人神魂颠倒,让他不由心为之迷。

    这个迷死人的尤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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