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百日维新-《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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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紫萱见状,苦笑道,“说了多少次了,不用这么见外!”
晓静在旁边看着,默然无语。
芳芳和阿蛮阿夕两姊妹一样,都是她们曾经从空间遗迹里面带出来的,名字也是她们取得。其中阿蛮和阿夕是灵猫族,跟随了晓静,因此取苗为姓;而胡芳芳是灵狐族,跟随了紫萱,紫萱让她以胡为姓氏。
晓静当然也清楚,芳芳眼中,自然是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恩。
单纯以血脉来看,天狐的等级远高于普通灵狐。而紫萱作为天狐一族的王族,其血脉的尊贵的程度,自是胡芳芳这种普通灵狐所不能比的。
在加上她被紫萱解救出来,从此不再有食不果腹、朝不保夕的恐惧忧虑,因此心甘情愿地主动奉紫萱为主。
当然,紫萱并不是如此想的。她在下界长时间滞留,很久没有天狐族里那前呼后拥般的迎送了。世易时移,对于芳芳,紫萱也不习惯她这么注重礼节。
紫萱和晓静坐好后,芳芳端来茶水。然后,她捧出数个账本来——
“……庄园的所开工资和修葺,合计七万零八百元。”
“白氏乐园,有两人上个月被人认领,前两天新增了一个,因此庄园里被遗弃的小朋友已经达到29人……”
“集团半年的财报已经出来,家族的钱按照利润的比例,已经分发到位,合计是二千六百三十万……”
胡芳芳面色平静,站在紫萱面前,像往常一样拿起一个个账本,对着紫萱如数家珍。
这样的事情,她每年都要做两次。她的工作细致入微,目的是让公主殿下对收支情况有全盘的掌控。
没错,她的身份是白氏庄园管家,也是紫萱私人的财务总管。
如果是普通的大户人家,管家负责主人衣食起居出行等日常生活,倒也无需这么繁琐。但芳芳却是不同,除了庄园的事务,她还代表着紫萱,是联系白氏宗族的纽带。许多和家族相关的事务,都是由胡芳芳来完成。
从千秋集团里拿出分红给白家其他人,这自然不是紫萱的意思。而是很久以前她的父亲和家族长辈商议定下的。
根据协议,不同的家庭得到的收益也不同。虽然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但利益面前,一些人难免会有意见。因此,这份工作也绝不简单。
紫萱在父亲在的时候,曾经帮助他亲自做过两年。越是如此,她越是感觉她的父亲白起很不容易。
二十多年前,白紫萱的父亲白起从亲戚那里借钱,在杭城附近的县域开了第一家千秋百货超市。
白起经营有方,超市迅速在当地站稳脚跟,收益也颇为可观。两年后,白起把千秋超市扩展成为县城最大的超市。不过,他仍不满足,继续从亲友处募集资金,在杭城地区的几个县城连连发力,大开连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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