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感谢fghggy的100起点币打赏~~ ============ “呼......” 灵梦抹了把汗,“这次搞定了吧。” 按照正常人来说,被灵梦用博丽体术一脚踹中的人都会直接送上火葬场,没有任何的正常人类可以活在这么厉害的一脚之下,而对于妖怪来说也不是可以随便承受下来的,说什么也要躺上半天! 灵梦打过这么多场战斗也知道这些妖怪的底线,所以灵梦也知道那个芙兰吸血鬼绝对不会毫发无伤,知道吸血鬼的恐怖恢复能力的她已经是有多大的力气就踹多大的力气,可以说是往死里踢。 因为在幻想乡常识里面的吸血鬼除非爆头会见死神之外,怎么打吸血鬼都不会死,那竟然的就像是小强一样的生命力会让你吓死,只要对方稍微躺一下又或者是吸血就可以恢复疲劳再站起来与你打。 差不多是不死的怪物,除非是在阳光底下,不然真的难以消灭掉这两只吸血鬼。 正是因为如此,既能够挥洒汗水又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灵梦最喜欢了,假如还有一些退治收入就更好了。 幻想乡的符卡战斗规则就是灵梦创造出来的,表面上是为了给妖怪一个公平的决斗,暗地里面的灵梦还留了一个心眼。 ——但是若果在决斗中败阵的话,败者不能因要报复而将胜方杀死。 不能报复啊。 看似是据对公平正义的规则对于灵梦则是绝对的倾泻,正义的天平也落入了灵梦的手中。 因为灵梦差不多是幻想乡的最强,所以这条规则也就只是约束于那些弱于灵梦的存在。 几年间,不知道有多少妖怪惜败于灵梦的手中而被灵梦奴役的,可因为符卡规则的存在让那些妖怪再也生不起挑战灵梦的心思,当然也有着妖怪不死心的情况,又是因为规则让那些妖怪找不到借口去挑战灵梦。 因为无名无故的挑战就相当于是报复,这是触犯规则的。 而又因为吸血鬼打不死,以至于灵梦可以在不伤到妖怪头部的情况下大打出手,这即是符合符卡战斗只能杀妖精的论外规则。 正所谓合情合理,不打简直就是侮辱了灵梦的智商。 这是人类对妖怪智商的胜利。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