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向往神明-《盗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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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酒吧演出的视频被人传到网上后,秦子扬的名气好像在一夜间就死灰复燃了。先是有人在艾薇儿歌迷会的论坛上发出了这个视频,随后秦子扬吧里突然火爆起来,她的唱歌视频也登上了网络新闻的头条。
走出理发店,披着一头微黄直发的秦子扬一瘸一拐跑到妮丝娜的越野车上。
“刚才染发的时候,那几个洗发妹一直瞅着我看,还给我拍照,你说我是不是要火?”秦子扬坐在副驾驶拿起车里面的干脆面,前些日子她在网上买了一些儿童食品,都是小时候吃过的东西,拿出来叙叙旧。
“你已经火了,今天看了一个帖子,讨论摇滚小v如何成为民谣驻唱的历程,还说摇滚在你心中已经死了,人们看到那个坐在酒吧安安静静的你又是另外一番风味。”妮丝娜开始倒车、转弯、上路,秦子扬咬着方便面,嘎嘣嘎嘣脆。
妮丝娜借着等红灯的空隙看着秦子扬。
“又回到曾经的样子了,可是你还是那个你吗?”
“你说这话糟不糟心,我已经成这样了,历史是不会倒回去的。”秦子扬回答道。“唱民谣不也挺好,有时候我就需要那种伤感的调子来治愈我的内心。如今脑袋不行了,腿也不行了,摇滚虽然没有死在心中,但是也正离我而去。”
“你这哪是草原孩子说的话。”
“草原的孩子怎么说话,难道要我开门下去高歌一曲?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说的也没错,我挺喜欢锡盟的歌曲,我喜欢拉长调,也喜欢呼麦,像我这样的都能学会黑嗓,估计有朝一日是不是也可能学会呼麦呢?”
妮丝娜将秦子扬送回家里,就去店里面送设备去了。她们约好在一个小时之后出去吃烤串。这些日子秦子扬吃了不少次蒙餐,三围开始回暖了,胳膊不再像根柴火棍子一样细。她坐在家里面瞅着吉他发呆,想到大学时期玛莎送给自己的吉他,上面还刻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她将吉他送给了叶雨凝,不知道她把吉他玩坏了没有。
回想起和玛莎在一起的日子,她的脑海里充满了美好。玛莎从美国回来后,她们就总是黏在一起,一起出去冒险,一起被同班同学欺负,一起成为高中同学的笑柄,最后一起走进“蚁巢”这个庞大的军事基地。其实她能够有机会被“蚁巢”的人发现,最后成为“蚁巢”的副指挥官,全靠玛莎。玛莎的父亲就是“蚁巢”的指挥官沙克·格瑞,他将自己的女儿培养成一位出色的杀手时,也将秦子扬培养成了主导精神食粮的领导者。其实对于秦子扬而言,最珍贵的都是那些曾经,那些泛黄的岁月和逝去的童年,还有一张张褪色的面孔。有时候秦子扬真的很想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初中的也好,高中的也好,大学的也好,总之让她看到熟悉的面孔,让她忘记“蚁巢”后遗症给她带来的冰冷。
她抱起吉他开始唱《童年》,她喜欢《童年》中欢快的旋律。小时候不喜欢罗大佑的歌曲,只喜欢一些有刺激感的歌,可是真正走过顽皮的年龄,熟知时光飞逝后的艰辛,她才深深爱上了这些记录每个人生活细节的歌曲。
一首歌刚刚唱到三分之二,门突然被砸得砰砰直响。秦子扬只觉得头皮发烫,一股火冲上来。她走到门口往猫眼里那么一瞅,却发现是马乔。一看是妹妹的男友,也不好意思发火,便打开门。
“娜娜?娜娜?”马乔看上去很焦急,他绕开秦子扬跑到屋里,满屋子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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