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不要钱-《神级未来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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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顿悟道,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对你说的甜言蜜语都是诱惑,当你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他对你做的每件事都是犯罪,当然他字是打错了,但各位别介意。

    如果哪个读者想成基情四射,那我只能劝你,给你的脑子洗洗澡吧,据说想的太多不利于生活。

    我的大学舍友个个都是晚上黄鼠狼,白天臭狗熊。

    我打个电话让赢城回来替我揍这邦子烂货,他们这么晚了还跟妹子聊天,就我一单身狗,不灭了他们灭谁啊。

    读者们快劝我不要冲动,我要杀死他们,不然我心情郁闷。

    生活越来越没劲,整个时光被无限拉长,自己根本活不了那么久,干嘛不活的开心些。

    赢城一剑下去,便是把我那个跟妹子聊天的舍友杀死了。

    杀戮还没结束,那个老是打鼾的,也是必须死,必须死。

    赢城对付那个打鼾的,直接机枪扫死他呀的。

    这个世界一片混沌,我发现我上大学以来,对于人性是厌恶到了极点,华夏之大,坏人之多。

    我所生活的环境,相当的差,我舍友都是些极品啊,睡觉打鼾外加臭脚丫,那是天生的灭蚊神器。

    而那个爱抽烟睡觉说梦话的,更是有次居然把我当成她的梦中情人,好惨啊。

    至于说更变态的,半夜写论文写着写着就梦游的。

    作者我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能不心理委屈,论变态杀人狂是怎么练成的,就是这样练成的。

    我要把他们都腌了,他们都有老婆,我没有,罪大恶极,活该死。

    所以我拿着冲锋枪杀死了,我难受死了,没错,就是难过。

    最拉人仇恨的一点,我那个打鼾室友打鼾的声音超级像是在放屁,配合他那臭脚丫。

    天啊,我居然能活这么久,作者简直就是人类进化史上的奇迹。

    估计我就算当不成作家,将来靠卖基因也是很强的。

    写到这里,作者的眼泪流了下来,如果当时我不跟初恋吵架,成绩就不会差,也不至于考到这儿来,现在我思念初恋思念的要命。

    不过今天还是比较高兴的,作者我扑街多年,如今终于也加入作协了,当然,目前还在申请中。

    我写网文这么多年如同我开了黑车这么多年,终于拿到驾照了。

    我为扑街作者挣了口气哦,我内心好激动,一口气吃了十个茶叶蛋,那感觉,爽。

    赢城摸了摸他那长满了头皮屑的头,我这么年轻,怎么头皮屑那么多,这不科学啊。

    是啊,不科学,而且各种洗发水都用了,无一例外,非但无效,反而毛发愈加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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